竞业限制协议争议条款怎么写(保密协议有竞业条款吗怎么写)

竞业限制协议争议条款应该包括:

一、定义:

1. 竞业限制协议:指由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

2. 双方:即甲方和乙方。

二、争议处理

1. 对于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双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2. 双方可以协商达成仲裁协议,并将仲裁协议纳入本协议,以便及时解决双方之间发生的争议。

三、法律适用

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及纠纷的解决,适用中华共和国法律。

2. 如果本协议中的部分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然有效。

业保密协议竞股东应包括的条款:

竞业限制协议争议条款应当明确包括以下几点:

一、本协议的适用范围:本协议适用于双方就竞业限制协议所订立的全部争议。

二、争议的处理:双方就本协议及其执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如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交由协议签订地法院诉讼解决。

三、损害赔偿: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导致另一方受到损失,则该违约方应及时赔偿另一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

四、保密条款: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实施情况及有关的所有信息及文件负有保密义务,并在协议终止之后仍然有效。

五、完全效力:本协议具有完全效力,一旦签订生效,双方均不得撤销、变更或修改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

六、协议的解释权:本协议的解释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业保密协议竞股东应包括的内容:

竞业条款是保密协议中常见的条款,其目的是限制受托人在服务期间从事有损受托方利益的行为。一般来说,竞业条款应包含以下内容:

(1)受托人应保证在被委托方的服务期间,不利用任何被委托方提供的信息活动进行竞争;

(2)受托人应保证在被委托方的服务期间,不利用任何被委托方提供的信息活动进行竞争;

(3)受托人在被委托方的服务期间,不得与任何未经被委托方授权的第三方企业进行竞争;

(4)受托人在被委托方的服务期间,不得组织或参与有损于被委托方利益的任何竞争活动;

(5)受托人在被委托方的服务期间,不得接受任何未经被委托方授权的竞争方提供的任何商业服务。

如此,竞业条款既可以保护受托人的权利,也可以有效保护被委托方的利益。

保密竞业限制协议范本示例

保密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 ,住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秘密信息

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为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的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式,无论口头、书面、还是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公司、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秘密信息。

第二条禁止非法使用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种秘密信息,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得以任式许可或协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第三条 秘密信息的停止使用

在甲、乙双方劳动关系无论何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信息,而且只要此种秘密信息尚未依法进入公众领域,乙方就不得继续使用,也不得向任何个人、公司、其他经济组织等披露此种秘密信息。

在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终止或解除后,一旦甲方要求,乙方应随时将从甲方及甲方项目获得的一切资料文件及其复制件归还甲方或进行销毁。

第四条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二年内有效。

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处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和竞业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竞业费。

第五条 竞业限制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自己或他人从事与甲方相竞争的商务活动。

乙方离职之后的二年内仍应遵循竞业限制的约定。

第六条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以及调查费用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

乙方违约后还应采取各种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响,尽可能使秘密信息继续处于保密状态;同时,本协议继续有效。

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无论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与效力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扩展说明:保密协议能约定竞业限制吗,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的区别?

保密协议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我国法律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协议和保密协议有如下区别:

  (1)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均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而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没有约定的,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2)保密义务要求保密者不得泄露商业秘密,侧重的不能 “说”,竞业限制义务要求劳动者不能到竞争单位任职或自营竞争业务,侧重的是不能“做”。

  (3)保密义务劳动者承担的义务仅限于保密,并不限制劳动者的就业权,而竞业限制义务不仅仅限制劳动者泄密,还限制劳动者的就业,劳动者的负担重很多。

  (4)保密义务一般期限较长,只要商业秘密存在,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就存在,而竞业限制期限较短,最长不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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