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的补充协议(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怎么写)

一、合同补充条款

1、租赁期限:甲方拥有【房屋】的使用权,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到期后可以续签租赁合同。

2、租金支付:乙方应按月向甲方支付租金,每月XX日前支付上月租金,逾期支付的按照当期租金的十倍收取违约金。

3、租赁物的保管:乙方应对租赁物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拆卸、转租或者改变使用性质。

4、押金:乙方需向甲方交纳押金,押金为XX元,到期日前一次性归还。

5、维修费用:乙方应在租赁期间负责维修及保养,如果因使用不当给房屋造成损坏,乙方应承担费用。

6、违约责任:租赁期内乙方违反任何一项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如乙方未支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本合同发生变更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能解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条款: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双方约定为准。

房屋租赁补充协议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前言

本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双方在已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的基础上,就原合同存在的新情况作出的补充协议。

二、释义

1. “原合同”指双方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

2. 双方:指甲方(租赁人)和乙方(出租人)。

三、补充条款

根据原合同的约定,双方在此确认,以下条款应当加入到原合同中:

1. 甲方应当按月向乙方支付房租,房租支付日期为每月1日。

2. 如果甲方拖欠房租超过15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拖欠的房租及滞纳金。

3. 如果甲方拖欠房租达到30天,乙方有权将房屋收回,但乙方需要先向甲方发出至少30天的书面通知。

4. 在本合同期满之前,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租赁,但甲方需提前至少30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5. 双方经友好协商,可以在本合同期满之前提前终止租赁,但双方必须签署书面协议。

四、其他

1. 本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应当共同遵守和履行。

2. 如果本协议与原合同有任何冲突,本协议优先适用。

3. 对本协议的修改需经双方书面同意。

签字:

甲方:

乙方:

房屋租赁补充协议应包括的条款:

一、房屋租赁条款补充协议:

1. 甲方在此确认同意乙方出租的房屋仅供甲方及其家人住宿使用,严禁将本房屋出租、转让或以其他形式转移给第三方使用。

2. 甲方承诺:不允许任何形式的活动在本房屋内进行,不得在本房屋内进行捣乱、聚众和其他犯罪活动。

3. 甲方保证不会在本房屋内安装高压危险设备或者进行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

4. 甲方承诺:如有任何损坏或者本房屋内设施及设备,应及时向乙方报告并承担责任。

5. 房屋租赁期间,甲方应当遵守当地的居民生活秩序,不得扰乱社会秩序,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6. 如甲方违反上述规定,乙方有权提前终止租赁。

特此声明!

房屋租赁补充协议范本示例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合同编号为的《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_________________

(原因).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_________________

1、(具体变更条款)

2、

3、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签字: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扩展说明:中介租赁补充协议范本?

一、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1、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其依据是房屋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一般包括以下要素。

2、房屋基本情况、租赁期限、租金、押金、房屋维护、合同解除、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

3、房屋租赁合同按用途分为两大类,居住用和商用。

4、签订居住用房屋租赁合同,以是否更适合居住为原则。

5、签订商用用房屋租赁合同,则以是否更适合办公为原则。

扩展资料

房屋租赁的登记须知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房屋租赁的管理办法

2010年12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旨在加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商品房屋租赁行为,维护商品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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