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人怎么写有效(房屋买卖担保人条款怎么写)
一、定义
担保人是指在个人房屋买卖合同中,为了保证买卖双方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出具担保承诺的一方。担保人需要明确负担以下责任:1、保证买卖双方合同履行约定义务;2、如果买方未能按时履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3、承担买方的相关法律责任。
二、担保人的资格
担保人应具备以下资格: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3、具有足够的财产担保能力;4、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担保责任。
三、担保人的义务
担保人需要履行以下义务:1、对买卖双方的履行义务负责;2、承担买方的连带责任;3、承担买方的相关法律责任;4、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相关费用。
四、担保人的权利
担保人有权要求买方按时履行义务,并要求买方承担相关的连带责任。此外,担保人还有权要求买方支付相关的费用。
五、担保人的有效性
购买房屋的买方需要提供担保人,以保证买卖双方合同履行约定义务,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协议书房屋买卖担保人应涵盖如下条款:
一、定义:
担保人(以下简称“担保人”)是指在房屋买卖交易中,担保买受人(以下简称“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二、义务:
1、担保人应承担买受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
2、如果买受人违约,担保人必须按照法律或者合同约定,支付买受人应当履行义务而未支付的金额;
3、担保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买受人的违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4、担保人有权要求买受人给予必要的补偿,以补偿担保人因买受人违约而遭受的损失;
5、担保人有权就买受人的违约行为向其他相关方提出诉讼或仲裁。
三、权利:
1、担保人有权向买受人及其相关方提出违约损失的索赔;
2、担保人有权在买受人违约时要求买受人支付担保人的损失;
3、担保人有权就买受人的违约行为,提出诉讼或仲裁;
4、担保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担保费,以补偿担保人提供担保服务所遭受的损失。
四、免责:
1、担保人不对买受人的违约行为负责;
2、担保人不对买受人的违约行为所引起的损失负责;
3、担保人对买受人的违约行为不承担追究法律责任。
协议书房屋买卖担保人应具备这些方面:
房屋买卖担保人条款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担保责任:担保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购房人支付房款;
二、权利义务:担保人应当及时向购房人支付房款,不得拖欠或者拒付;
三、约定违约金:如果担保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房款,应当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四、双方责任:购房人和担保人应当共同承担违反合同的法律责任;
五、解除担保:双方同意,担保人在购房人按时足额支付买房款后,担保人的担保义务即解除。
房屋买卖的担保人范本示例
根据《中华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等相关规定,房屋的买卖双方自愿同意签订如下合同,以资相互监督、共同遵守;
卖出方身份证码(以下简称甲方1)
(共有人)身份证码(以下简称甲方2)
买受方身份证码(以下简称乙方)
1、甲方自愿将座落于房屋出售于乙方,计款币万千佰元。
2、乙方自愿买受甲方房产,签协议交付定金万元,期间甲方配合乙方开始办理相关房屋交接、房权转移手续;
甲方付清余款。
3、本协议所指卖出房屋,房权证号,包括房屋面积平方米,及建筑物所占用土地使用权、附属等.
4、本协议期间,甲方须使该房保持现状.
5、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手续由方办理,税费由方承担.
6、本协议期间,因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除赔偿对方损失外仍需支付违约金,双方议定违约金万元。
7、因甲方原因与该房有关的民事纠纷若给乙方造成损失(水电费、抵押借款等其他债权债务)应予赔偿并支付违约金。
8、甲方须保证该协议顺利履行完成法定程序,未尽事宜按法律规定协商办理。
甲方
乙方
担保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扩展说明:执行和解协议中的担保人与民事担保人区别?
执行担保与民事担保的区别有:
1.执行担保主体不同。前者向执行法院提供担保;后者向合同相对人。
2.适用法律不同。民事诉讼法和强制执行法;民法和担保法。
3.是否签订合同不同。法院不与担保人签订任何担保合同;债权人和债务人或担保人签订合同。
4.是否由法院不同。需经过执行法院确认,并以法院认可为合同成立标志;不需要。
5.设立担保的程序不同。质权交付,抵押权登记;动产移交执行法院,不动产由法院向有关部门发出协助通知,不需要登记。
6.担保人承担责任的程序不同。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法院有权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民事保证合同未经审判,法院不得直接执行担保人财产。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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