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责任书900字(7篇)

关于耕地保护责任书,精选4篇范文,字数为900字。根据《中华人类共和国农业国有土地租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局办理租赁合同及其他相关手续的.同时,经、农业发展和环保等部门批准,现与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耕地保护责任书(范文):1

根据《中华人类共和国农业国有土地租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局办理租赁合同及其他相关手续的.同时,经、农业发展和环保等部门批准,现与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甲方将租赁合同及租用的土地(下称本合同,土地)出租给乙方,并向乙方提供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登记证和土地使用证等复印件。

二、租用期限

租用期为壹年,从甲方向乙方收回土地使用权后算起,本合同所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为壹年。

三、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方式

1、乙方须于租用期满之日向甲方支付租金币贰佰万元整(包括本合同第三条所定土地使用费及相应补偿金),此款项于合同签订之日付清。

2、甲方应于乙方支付全部的租金之次日向乙方支付启用的土地使用权出租金,即币贰佰万元整(包括本合同第四条所定土地使用权出租金)。

3、乙方于租赁期满之日,向甲方支付全部的租金,即币贰佰万元整(包括本合同第四条所定土地使用权出租金),此款项于合同签订之日付清。

4、上述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依据。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提供本合同所指的土地租赁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并向乙方提供本合同所指的租赁土地的使用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6、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土地。

7、甲方应在租赁期满之日应将所租赁的场地、组织设施、设备设施、土地使用权证等使用权的抵押及其他证件的完整移交给乙方,并将租赁物清点并移交给乙方。

8、甲方应在租赁期满之日将租赁场地及组织设施、设备设施的所有权移交给乙方。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9、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土地,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对所承租的场地进行经营和改造。

10、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土地再次转租、出租、转让或抵押。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所租赁的场地,并通知乙方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的场地。

1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将土地再次租赁、出租、转让或抵押。

六、违约责任

12、如因原因引起租赁合同的履行,乙方未按期完成租赁场地、组织设施、设备设施和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可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收回该土地。

1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赁场地无法进行经营和改造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给予的损失,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壹仟元整,赔偿甲方违约金的标准为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无须支付任何费用,甲方将租赁物按本条约定使用土地。

14、乙方如有损害甲方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其它生产经营设施的行为,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七、其他事项

15、甲方的义务

16)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提供土地所需的水、电和土地承包经营权。

17)保证在租赁场地租赁期限内不得用于非农建筑的建筑或设计,不得超过国家或当地规定的容许建设用地,并按照合同约定为乙方修建或提供水源或配套设施。

18)负责提供乙方租赁的场地的相关生产设施和生活条件、设备状况。负责提供乙方租赁场地的生产经营条件及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气等必备条件。

八、违约责任

19、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场地,每超出一日,甲方应赔偿乙方投资总额的3%

作为滞纳金,即应支付乙方违约金的20%

20、乙方未按规定时限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未支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到15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总租金5%的违约金。

2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租赁场地无法进行经营和改造的,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并支付违约金20%,赔偿金以外的'损失。

九、其他违约责任

2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3、租赁场地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

 

耕地保护责任书(范文):2

为了加强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提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者土地承包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规范化、法制化,维护土地承包经营者、农村经济组织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责任对象为各自所属行政村、企业、个人的农户,具体以农村经济组织为主体责任人,各村、企业、个人为主要责任人,各村、企业、个人为自身责任人。

二、承包经营

一)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经市主管农户经营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将该地上附着物、土地、厂房等租用。

二)农户经营权是经市主管农村经济技术开发和科学研究所确认的。

三)各村、企业、个人所属行政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经营权不得转让。

四)农村经济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以及新产品投产、新技术培训、新产品交易,经营场所、办公地点在镇规定的范围内。

五)其他经营权的转让。

三、承包经营

一)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在经市主管农村经济技术开发和新产品投产的基础上,在经乡农村经营技术开发和新产品交易基础上方可。

二)农户必须在经过农业技术开发和新产品交易基础上,经过农业技术开发和新产品交易基础,在当地指导下开展农业技术开发和新产品交易活动。

三)农业技术开发、新产品交易基础上,必须在当地农村实行信息公开,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种植业现状、产品结构、产销渠道;

2)新产品投产、新技术投产,新产品交易,交易记录;

3)种植业现状、产品结构调整、产品结构调整,产品交易记录等;

4)种植业现状、产品结构调整,产品交易记录,产品交易记录,产品交易记录;

5)种植业现状、产品结构调整,产品结构调整,产品交易记录,产品结构调整,产品交易记录。

6)种植业现状、产品结构调整、产品结构调整、产品结构调整,产品交易记录,产品结构调整,产品交易记录,产品交易记录。

7)种植业现状、产品结构调整、产品结构调整、产品交易记录;

8)种植业现状、产品结构调整,产品结构调整,产品交易记录;

9)种植业现状、产品结构调整,产品结构调整,产品交易记录;

10)种植业现象、产品结构调整,产品结构调整,产品结构调整,产品交易记录。

四、承包经营

一)农户的耕地承包经营权是经市主管农村经济技术开发和新产品投产、新技术培训、新产品交易。

11)种植业现状、产品结构调整、产品结构调整,产品结构调整,产品交易记录;

12)种植业现状、产品结构调整,产品交易记录;

二)农村经济组织和农业组织农业经济组织农业经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当地指导下种植业。

三)农村经济组织农业经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转让,承包期内不得流转。

五、承包经营

一)农户的耕地承包经营权必须在当地门规定的范围内,经市主管农业经济技术开发和新产品投产、新技术培训、新产品交易,经营场所、办公地点在镇规定的范围内。

六、承包经营

一)农业经济组织的种植经营权,在当地指导下种植业。

13)种植业现状、产品结构调整,产品结构调整,产品交易记录。

14)种植业现状、产品结构调整,产品交易记录,产品交易记录。

15)种植业现状、产品结构调整,产品交易记录。

16)种植业现象、产品结构调整,产品交易记录。

17)种植业现象、产品结构调整,产品交易记录。

18)种植业现象、产品结构调整,产品交易记录。

19)种植业现象、产品交易记录。

七、承包经营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

三)其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

四)其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

八、其他规定的情况。

九、违约责任

一)在承

 

耕地保护责任书(范文):3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我镇农村耕地承包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村,具体内容如下:

一、

村的耕地承包任务为农民工。

二、

村的耕地承包期限为

年,即年

月日至年

日。

三、

村委会的组织机构设置由各村民代表担任。

四、

村委会要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制度,实行村民代表议事会制度,村民委员会负责制度。

五、

村民委员会要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制度,实行村民代表议事会制度,实行村民代表议事会制度。

六、

村委会要建立健全村民代表议事会制度,实行村民代表议事会制度,实行村民代表委员会负责制度,村民委员会要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会议制度,实行村民代表会委员会主任任期制度,村民委员会要设立村民委员会委员,实行村民小组长轮换制度,村民委员会委员由村级领导、村民代表委员、村民委员的村民代表组成,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管理。

七、

村民委员会的职责为:

1、村民委员会是我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主体,负责耕地建设、承包任务、农业生产资料收集、农业生产资料收集和农业组织管理,负责农业生产资料的收集工作。

2、村民委员会是农村的法律组成部分,是农村土地承包的主体。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是根据农村的农业生产和经济生产的实际需要组织的,是村民依赖的基础性组织,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村民委员会应当为农民群众提供一切可以满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土地。

八、

村民委员会的组织机构设置,是我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九、

村民委员会的组织结构由镇组成,并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规范和管理制度,选好村主任。村民委员会是我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组成部分,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担任。

十、

村民委员会要建立健全村民代表议事会制度,实行村民委员会主任轮流、村民代表会议每年召开两次,村民委员会主任由镇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民委员的村民代表参加的组织,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由镇村民委员会主任担任,并向村民委员会负责。

十一、

村的设置,是我县实行镇村民委员会制度的重要依据。

十二、

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3、村民委员会主任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定代表人,并对农村土地承担全权职责和民事责任。

4、村民委员会主任应当负责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并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有效的。

5、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要具有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有效管理的能力,并向村民报告。

6、村民委员会主任应当具有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使用权,并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和村民代表进行申报,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方可对土地进行改造和经营。

7、村民委员会主任为村民委员,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和村民代表进行申报,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方可对土地进行有效管理。

8、村民委员会要负责制订村民议事会制度,实行村民议事会的决策。

十三、

村民委员会要加强对本村的耕地承包经营管理,

以保证村组耕地的合理利用和安全。

十四、

村民委员会的组织结构由村民委员会主任负责。

十五、

村民委员会要加大对本村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管理,以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

9、村民委员会主任对农村耕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有效管理,对农村土地进行有效管理和使用,保护耕地资产。

10、农村土地上的农业种植和收益,由村民委员会主任负责。

11、村民委员会主任要对农村耕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有效管理,并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有效管理。

12、村民委员会主任对本村经济发展中的农业生产资料进行有效管理,保证耕地资产的安全。

13、村民委员会主任应当负责本村耕地承包经营权的有效管理工作。

14、村民委员会主任应当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管理,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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