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工人合同协议书怎么写(工地工人负伤赔偿协议怎么写才有效)

甲方招聘方)乙方工人)

一、甲方:(招聘方)

二、乙方:(工人)

三、合同标的:

1、甲方招聘乙方到工地上工作,乙方受甲方委托接受建设项目的施工任务。

2、工作内容包括:乙方参与工程建设,完成施工任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3、工作期限:乙方接受甲方施工任务,合同期限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必须在此期限内完成所有施工任务。

四、:

1、工资标准:乙方每天的工资标准为每小时_____元,每月最低工资不低于_____元。

2、工资支付:乙方的工资支付方式为每月_____日发放,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宝等。

五、福利待遇:

1、乙方有权享受甲方规定的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障待遇;

2、乙方有权享受甲方规定的带薪年假等福利待遇;

3、乙方有权享受甲方规定的节日福利;

4、乙方有权享受甲方规定的优惠政策;

六、法律责任:

1、双方均有义务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如有违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双方均有义务遵守本合同,如有违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双方有义务保护工地的安全,如有违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双方均有义务保护工地环境,如有违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其他条款:

1、双方均有义务及时更新合同,如有变更,需双方签字确认;

2、双方均有义务在合同期限内保持联系,如有变更,需双方签字确认;

3、双方均有义务按时支付工资,如有违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签字:

甲方(章):

乙方

协议工人工地摔伤赔偿应包括的内容:

工地工人负伤赔偿协议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和身份证明;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具体损失情况;

三、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和赔偿金额;

四、受害人的治疗和护理费用,包括住院费、门诊费、药品费等;

五、被保险人对受害人的赔偿责任和赔偿期限;

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包括签字确认、违约责任等;

七、双方当事人的签字日期。

上述是工地工人负伤赔偿协议应当包含的内容,编写有效的协议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制定,以满足双方当事人的需求。

协议工人工地摔伤赔偿必要条款:

一、根据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工人在工地摔伤的赔偿合同应具有以下条款:

1. 合同标题:甲乙双方签订的工人在工地摔伤赔偿合同。

2. 双方身份:甲方(指被赔偿者)为工人;乙方(指赔偿者)为雇主,是工人事故发生的单位。

3. 事故经过:甲方因不慎被摔伤,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4. 赔偿责任:根据《中华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乙方应对甲方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 赔偿金额:根据甲方的情况和当地的赔偿标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6. 赔偿方式: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将赔偿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7. 其他条款: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有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8. 签字盖章:双方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5日内签字盖章,并保管合同原件。

9. 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合同自动失效。

工地工人工伤赔偿协议书范本示例

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发生伤害事故,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是否属于工伤及其处理结果均已清楚的了解。为了解决赔偿事宜,双方本着公平合理、互谅互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自愿、平等协商一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内容:____________

一、赔偿金额:甲方向乙方支付医疗费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元,共计_____元。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将全部款项_____元取得。

二、乙方应将涉及本事故的医疗、交通、陪护等一切票据,以及工伤认定报告,鉴定书等一切文书同时交与甲方。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自愿放弃其他赔偿要求。乙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乙方不得另行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也不再承担任何义务,双方再无任何纠纷,并且一方放弃追究另一方的一切法律责任。

三、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因任何情形一方违约,应当向对方支付_____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通讯费、误工费、公证费、律师费。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

扩展说明:工地停工人工补偿标准?

没有赔偿,但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建议查阅所在地区的工资支付条例,或者咨询12333。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生活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歇业,在劳动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扩展资料:

单位停产造成劳动者待工应承担工资续付义务

原告王云天系某煤矿公司员工,王云天于2009年开始在该煤矿工作,工资按月发放,本月工资于次月15日前以现金形式发放。2012年7月30日,某煤矿公司因经营成本较高效益不好而停产,2013年8月19日,该地发出通知,对某煤矿公司实施直接性关闭。

停产期间王云天未向单位提供劳动,双方未解除劳动关系,王云天也未重新就业。2014年7月14日,王云天提起劳动仲裁请求单位按当年该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其停产期间工资36480元,劳动仲裁委以其请求不属于受案范围为由决定不予受理。王云天遂诉至法院,诉如前请。

法院经审理认为,用人单位应按月支付劳动者工资,某煤矿公司2012年7月停产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停产期间王云天虽未再向该单位提供劳动,但双方并未解除劳动关系,王云天也未重新就业,2013年8月19日,某煤矿公司被责令关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责令关闭劳动关系终止。故某煤矿公司应支付王云天2012年8月1日至2013年8月19日期间的工资。

因支付最低工资是以劳动者能够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正常劳动义务为前提条件的,在劳动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以本地城市居民最低保障线标准计付工资较为合理,故判决某煤矿公司支付王云天停产期间工资4247.4元。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没有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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