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责任书(合同附加条款能加安全责任书吗怎么写)

一、安全责任书的含义

1、安全责任书是指按照法律法规所要求,写字楼经营者在经营写字楼过程中对写字楼安全负有责任的书面文件。

2、安全责任书是为了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写字楼经营安全,明确写字楼经营者在经营写字楼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

二、安全责任书的内容

1、写字楼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责任的规定,履行安全管理义务,严格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写字楼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按照责任制度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重大危险源,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安全风险;

3、写字楼经营者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4、写字楼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计划组织安全演练,确保安全演练结果;

5、写字楼经营者应当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对不符合安全责任制度的行为和现象,加以处置和纠正;

6、写字楼经营者应当建立安全事故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安全事故,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7、写字楼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写字楼的安全设备,及时维修和更换安全设备,保持写字楼安全设施的正常使用;

8、写字楼经营者应当加强安全宣传,及时公布安全规章制度

书责任质量应涵盖如下条款:

在合同的附加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义务,即承担相应责任。例如,当一方违反合同时另一方要承担的责任。这里可以加入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双方就本合同事项约定如下:

1、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保证安全、有效,并承担因不能保证安全、有效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安全,并对不安全的商品和服务承担相应责任。

3、乙方应就其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负责,并对其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所造成的任何损害或损失负责。

4、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甲方的利益,避免因未能履行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XXX}年{XXX}月{XXX}日。

书责任质量应包括的条款:

一、定义:

工程质量违约责任条款,是指甲方在本合同中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负责对承包的工程质量负责,并在出现质量问题时,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条款内容:

1.甲方应当负责承包的工程质量,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如果发现施工质量有问题,甲方应当及时根据乙方的要求,采取有效的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的合格。

3.如果甲方不能及时补救质量问题,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4.甲方应当根据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及准确地向乙方报告,并协助乙方进行质量检查和调查。

5.如果甲方不能完全履行上述责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质量目标责任书范本示例

一、 工程质量总目标

1、 项目经理负责担当建设的#工程质量必需达到合格以上。

2、 无重大质量、平安事故。

二、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质检员的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法令、规范、规程 和质量管理制度。根据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施工全过程检验和试验进行掌握监督,检查工程质量的业务工作,遵守公司和项目制定的有关规定和制度。

2、 负责项目工程质量的核定工作,并对其工作质量负责,保证其精准率。

3、 负责对保证工程质量及有关质量奖惩制度的实施。

4、 负责分部、分项工程、隐藏工程质量检查评定,组织工程质量抽检、联检,参加质量事故的检查与不合格品的掌握、分析和处理,并检查落实订正和预防措施及整改状况。

5、 负责填写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技术资料及工程各项质量检查评定的记录、报表、保证业务台帐齐全。

6、 对施工项目进行主体结构验收并签证,以订正违章施工。

7、 参与施工项目工程质量的定期检查、施工中间检查以及工序间 的交接检查。

8、 负责做工程项目的质量总结和统计报表工作。

9、 检查工程材料质量,制止用法不合格材料。

10、 参与工程设计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1

1、 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1

2、 完成项目经理支配的其他工作。

三、 检查考核 项目经理应不定期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查、考核。

四、 奖惩方法

1、 对 工程质量达到质量总目标的,分公司将上报集团公司予以表扬,同时赐予肯定的物质嘉奖。

2、 对工程施工中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分公司将上报集团公司赐予处理。

3、 对 不重视施工现场管理、违章施工、偷工减料或用法不合格的材料,工程质量低劣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应赔偿业主全部经济损失。

4、 竣工项目没有达到质量总目标,按合同条款规定进行惩罚。

五、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项目经理,第三分公司各执一份 集团有限公司 (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扩展说明:质量责任和义务是什么?

根据《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有以下几个方面。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生产者应当遵守《产品质量法》关于产品标识的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3.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

4.限期使用的产品,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生产者应当遵守《产品质量法》关于产品包装的要求。易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储运中不能倒置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质量必须符合相应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生产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生产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应当指出,对于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主要规定在《产品质量法》中,但在经济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产品质量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也有规定。作为一个合法的生产者,应当牢记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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