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造价施工合同怎么写才有效(水田承包种植合同怎样写的有效)

1. 园林造价施工合同应该具备的主要内容有:

(1)甲乙双方的信息,包括乙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其等;

(2)园林造价施工项目的具体内容,以及质量标准、工期要求、付款方式等;

(3)违约条款,即当双方发生纠纷时,应如何处理,该如何对违约方追究责任等;

(4)双方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例如乙方承担工程施工,甲方支付施工费用等;

(5)双方可能存在的其他条款,包括法律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6)签字日期等。

2. 为了使园林造价施工合同有效,最好还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1)双方的责任状况,如质量责任、财产损失责任等;

(2)双方的权利条件,如施工方的担保权利等;

(3)双方的终止条件,如双方同意终止合作等;

(4)双方的抗辩权利,如双方可以向门提起诉讼等;

(5)任何一方拒绝执行该合同或任何一方未能按时履行义务时,另一方的权利等。

合同承包种植经济林应包括的内容:

一、种植合同的内容:

1. 合同双方的情况:承包人(合同签署者)及其身份证明及地址、电话;承包地主(土地所有者)及其身份证明及地址、电话。

2. 承包地:水田地块的地理位置、面积等。

3. 承包期限: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 承包方式:承包人负责在承包地进行耕种活动,并根据承包地主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农业种植管理的规定。

5. 承包地主的义务:保证把水田地块出租给承包人,不得擅自改变或变更承包地块种植用途;支付承包费。

6. 承包人的义务:支付承包费,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农业种植管理的规定;种植技术应符合当地农业技术耕作标准;遵守国家有关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法规;不得将承包地块出租给他人或转让给他人。

7. 约定的承包费:每亩____元,每年付清。

8. 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违约责任,如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

9.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自生效之日起便视为合同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10. 合同的解释:本合同的解释权归双方所有。

11. 合同的变更:本合同一经双方协议变更,需经双方口头或书面协议,双方均需要签字盖章,才能生效。

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13.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 其他: ___________!!

合同承包种植经济林应涵盖如下条款:

一、油菜承包种植合同的内容:

1. 合同双方:乙方为油菜种植承包人,甲方为土地所有权人。

2. 合同有效期: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或根据双方协商达成的其他有效期限。

3. 种植范围:乙方承诺将在甲方指定的范围内进行油菜种植经营。

4. 甲方责任:甲方应保证指定的土地拥有良好的耕种条件,不存在因土地质量低劣而造成种植损失的情况。

5. 乙方责任:乙方承诺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尽职尽责地进行油菜种植,并且向甲方支付规定的租金。

6. 收益分配:乙方每年产出油菜总收益计算如下:总收益 = (吨数×单价)-(总费用-租金),其中,75%归乙方所有,25%归甲方所有。

7. 退出机制:双方可以协商签订书面协议,约定乙方退出后,双方责任解除。

8. 违约条款:如果双方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油菜承包种植合同的有效性:

1. 合同双方:双方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法人。

2. 合同内容:合同的内容要求完整、明确、合理,应当包括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条款和退出机制等,不能存在任何空白处。

3. 合同签订:双方应当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并且合同必须在公证办理公证后才能生效。

4. 法律效力:双方签订的合同应当遵守《中华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双方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

山地承包经济林合同范本示例

发包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目的,根据《中华共和国民法典》、《中华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乙方承包的荒山应属于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线清楚、无纠纷,属于非生态公益林的林地,用于种植经济林等。

第二条 荒山山名为,东至,南至 ,西至 ,北至,面积为 亩,以林业图纸为准。

第三条 在承包期内,荒山由乙方投资和经营,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第四条 承包期限为四十年。具体承包期从甲方交地并由乙方办妥交地手续之日起算起。

第五条 承包金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1、已包含土地上所有经济作物补偿)。

2、荒山承包金的支付:合同签字当日乙方向甲方预付五年承包费用2.1万元,五年期满后乙方每年12月31日前

第六条原荒山上的疏残林或其他作物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甲方负责全部清理完毕。超过30天,荒山上的附着物还没有清理完毕的视为放弃所有权,任由乙方处置。在承包期内,荒山上的所有林木包括其他植物,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 甲方保证荒山共有的基础设施正常使用:

1、 甲方应保证道路畅通,不得收取除国家规定外的任何

2、 甲方应保障乙方20kw的用电负荷,保障通信畅通。

3、 甲方保证有足够的生产及生活用地下水,打井费用由

第八条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妥《林地使用权证书》、林木砍伐手续、工商等相关手续。乙方可将荒山使用权采取转让、转包等方式流转。

第九条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需要,可在承包地或未承包土地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或开辟林区道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和收取各种费用。但不能违背国家的有关政策。

第十条 甲方负责理顺乙方承包地周边关系,避免周边群众无故,保障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

第十一条

1、因山界林权发生纠纷的,甲方必须无条件负责解决,所需费用以及造成乙方直接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搞好林区治安和林木管护工作,如发生损害林地及林木的行为,有义务予以制止并及时通知乙方进行处理。

3、荒山在承包期间,所种林木及地下矿产资源归乙方,如国家需要开采的,地上林木补偿款归乙方,同时扣除面积承包金。

4、荒山承包后,甲方不得随意在承包地内葬新坟,如因葬新坟造成林木损失或者林地面积缩小的,由甲方负责迁出新坟并赔偿乙方损失。在承包地上需要保留的祖坟,不计入承包地面积,但坟地不能再扩大范围。如坟地要修整,可在原坟地范围内修整。

5、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承包的荒山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林地补偿金归林地所有者所有,林木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金归乙方所有。乙方的承包地被征用后,从被征用之日起,在承包地内减除相应的面积和荒山承包金。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币十万元整,退还乙方所付的所有承包费,同时对于乙方承包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按市场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

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2、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应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皆构成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2、乙方超过12个月没有支付荒山承包金的。

3、因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水灾、病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第十四条 承包合同提前解约或期满终止时作如下处理:

1、属国家征、占用地原因提前解约合同的,林木归乙方所有,荒山交回甲方,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全部采伐完该承包地上的林木。

2、乙方承包后在林区所建的基础设施归甲方所有。

3、合同期满后,承包土地上自然萌芽的再生林木归甲方。

4、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荒山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5、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 下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

1、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林地、林权使用证复印件或县有关山界林权权属证明。

2、村民集体决议及代表签名册。

3、交地确认书。

4、用1:10000地形图勾绘的林地山界。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确实协商不成,直接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存档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扩展说明:农村土地种植承包合同?

土地种植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XX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充分利用土地发展经济效益,甲方将权属于自己的土地承包给乙方开发种植业,为了明确双方权、责、利、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承包的土地位置及面积

甲方将位于XXXX土地承包给乙方开发经营,面积XX亩(具体四至及面积以双方埋设的界桩及测量为准)。

二、承包土地使用期限

双方愿意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XX年,即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三、该承包地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四、在承包期间内,乙方在该地经营生产,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阻拦乙方,否则甲方要负责由此所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

五、在陈包期间内,如有土地权属发生争议,概由甲方负责出面处理,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赔偿。

六、在承包期间,该地如被征用,征地单位必须与甲方、乙方协商解决。征地款赔偿给甲方,青苗等其他费用赔偿给乙方。

七、在承包期间,根据需要,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乙方有权招商联营等权利,土地转让须经甲方同意。

八、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同意可作补充协议。

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给乙方。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每人一份。

甲方(经济社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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