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材料买卖合同(工地防水材料买卖合同书怎么写才有效)
一般付款条款如下:
1、双方签订合同时,买方需要支付30%的定金作为订金,并在7个工作日内将订金汇入卖方账户;
2、卖方收到定金后,立即开始生产防水材料;
3、卖方完成生产后,在卖方提供的运输工具上运送货物,并在卖方指定的基地把货物交给买方;
4、买方收到货物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70%的货款,并将货款汇入卖方账户。
买卖合同防水材料注意事项:
一、合同双方:
1.甲方:买方,需买入工地防水材料;
2.乙方:卖方,出售工地防水材料。
二、合同内容:
1.材料品牌:
甲方提供的材料品牌及规格,乙方必须保证提供有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
2.数量:
甲方提供的材料数量,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并保障质量。
3.价格: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工地防水材料的价格收取费用。
4.交货时间: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应的材料。
5.保修期:
乙方对所提供的工地防水材料提供一定的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将按照材料质量问题进行更换或退款。
三、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须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书。
买卖合同防水材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工地防水材料买卖合同书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双方基本信息:买卖双方的具体身份信息,如:名字、地址、联系电话等;
二、交易信息:包括货物名称、数量、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时间等;
三、争议处理:双方在本合同中就纠纷和争议的解决办法达成一致解决的共识;
四、违约责任:当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对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其他:双方可以确认其他内容,比如本合同的变更、终止等。
以上是工地防水材料买卖合同书应该包含的内容,只有涵盖这些方面,才能使本合同书具有法律效力。
防水材料买卖合同范本示例
出卖人:
买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XX 年 月 日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标 的 名 称
牌 号商 标
规 格型 号
生 产厂 家
计 量单 位
数 量
单 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合计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质量标准:符合 标准。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交付产品按 标准检验,有异议在30日提出有效。
第四条 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物由出卖人提供,不回收。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及供应办法: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 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 标准检验。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 提交由当地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依法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 依法成立时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
出卖人(章):淮安市博隆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住 所:淮安市西安路十八号
法定代表人:邢光仁
居民身份证代码:
委托代管人:
电 话:051783053117
开户银行:350501040002555
帐 号:445101040000456
邮政编码:223001
买受人
买受人(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代码:
委托代管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签(公)证(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扩展说明:防水材料验收规范2015?
1, 建设部颁布关于屋顶防水质量标准级验收的相关规定

建设部尚未在 全国统一要求分户验收,只是推广经验
分户验收起源于北京朝阳区,现正逐步在全国推广,例北京规定: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根据《中华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内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对每一户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进行的专门验收,并在分户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第三条 住宅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强化检验批验收,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检验批,应当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返修或者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第四条 住宅工程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有关规定,严格工程竣工验收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五条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先组织施工和监理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质量分户验收。
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当参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第六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当依据国家和本市工程质量标准、规范以及经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
第七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当依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主要包括以下检查内容:
(一)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
(二)门窗安装质量;
(三)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四)防水工程质量;
(五)采暖系统安装质量;
(六)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八)其他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
第八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在分户验收前根据房屋情况确定检查部位和数量,并在施工图纸上注明;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的方法,对本规定要求的分户验收内容进行检查;
(三)填写检查记录,发现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四)分户验收合格后,必须按户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加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质量验收专用章。
第九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第十条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要制作工程标牌,并镶嵌在建筑外墙显著部位。工程标牌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名称、竣工日期;
(二)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全称;
(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姓名。
第十一条 住宅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以下事项:
(一)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
(二)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保修负责人姓名、电话以及办公地点;
(三)物业公司名称、电话;
(四)工程质量保修程序和处理时限;
(五)建设单位工程质量保修监督电话。
第十二条 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应当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业主。
第十三条 本规定第十一条所列事项应当在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在住宅单元入口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6个月。
第十四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抽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抽查有关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对质量分户验收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 屋面工程验收规范都有哪些

(1)找平层和刚性防水层的平整度,用2m直尺检查,面层与直尺间的最大空隙不超过5mm,空隙应平缓变化,每米长度内不多于一处。
(2)屋面工程、地下室工程等在施工中应做分项交接检验。未经检查验收,不得进行后续施工。
(3)防水层施工中,每一道防水层完成后,应由专人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防水层的施工。
(4)检验屋面有无渗漏水、积水,排水系统是否畅通,可在雨后或持续淋水2h以后进行。有可能做蓄水检验时,蓄水时间为24h。厕浴间蓄水检验亦为24h。
(5)各类防水工程的细部构造处理,各种接缝,保护层等均应做外观检验。
(6)涂膜防水的涂膜厚度检查,可用法或仪器检测,每100m2防水层面积不应少于一处,每项工程至少检测三处。
(7)各种密封防水处理部位和地下防水工程,经检查合格后方可隐蔽。
3, 屋面防水的施工规范标准有那些?
1、对材料的外观、品种、规格、包装、尺寸和数量等进行检查验收,形成相应验收文字记录。
2、对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检查,纳入工程技术档案。
4、材料的物理性能检验项目全部指标达到标准规定时,即为合格;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应在受检产品中重新取样进行该项指标复验,复验结果符合标准规定,则判定该批材料为合格。
5、防水材料。主要有三类:防水卷材;911聚氨酯防水材料;新型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材料。最后一类又分为通用型GS防水材料和柔韧性JS防水材料。其中通用型防水材料适用于家庭室内地面、墙面的防水。
4, 屋面防水工程的质量要求及检查和验收内容有哪些要求

建筑防水施工验收规范及标准:
1、电气设备安装程序和工艺应按制造厂家要求进行;现场制作、安装的附属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电气连接应可靠,所有的连接件如接插件、连接线、接线端子等应能满足当地环境条件和运行条件;
3、站内、站外电缆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的有关规定;
4、低压盘柜、控制柜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的有关规定;
5、高压组合电气设备、高压盘柜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7的有关规定;
6、母线安装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9的有关规定执行;
7、电力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等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8的有关规定;
一、简介
为防止水对建筑物某些部位的渗透而从建筑材料上和构造上所采取的措施。防水多使用在屋面、地下建筑、建筑物的地下部分和需防水的内室和储水构筑物等。按其采取的措施和手段的不同,分为材料防水和构造防水两大类。
二、防水材料
1、沥青类防水材料。以天然沥青、石油沥青和煤沥青为主要原材料,制成的沥青油毡、纸胎沥青油毡、溶剂型和水乳型沥青类或沥青橡胶类涂料、油膏,具有良好的粘结性、塑性、抗水性、防腐性和耐久性。
2、聚乙烯丙纶类防水材料:线性低密度聚乙烯树脂加入抗老化剂、稳定剂、助粘剂与高强度新型纺粘法丙纶长丝无纺布,采用热融直压复合工艺制成的复合型防水卷材。具有抗渗能力强、抗拉强度高、低温柔性好、线胀系数小、稳定性好、无毒、变形适应能力强、适应温度范围宽、使用寿命长等良好的综合技术性能。
名词解释
防水层
防水层:为了防止雨水进入屋面,地下水渗入墙体、地下室及地下构筑物,室内用水渗入楼面及墙面等而设的材料层。
检查
检查的英文名称为Check,定义为:为验证航空器其功能是否符合批准的标准而进行的工作,也表示为对产品设计、服务、过程或者工厂的核查,并确定其相对于特定要求的符合性,或在专业判断的基础上,确定相对于通用要求的符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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