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气站转让协议(与液化气站签订的仓储合同有效吗怎么写)
一、加气站转让合同有效案例:
第一条 本合同由乙方(转让方)与甲方(受让方)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
第二条 乙方同意将其所有的加气站(包括但不限于当前的技术水平和设备)转让给甲方,甲方接受乙方对加气站的转让。
第三条 乙方保证其所有的加气站技术水平和设备完好,无任何隐藏缺陷,甲方在接受转让时应当注意谨慎,如有不满意之处,甲方有权不接受转让。
第四条 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在接受转让后,按时支付乙方相应的转让费,转让费的结算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五条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即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
甲方:
加气站协议转让的注意事项:
仓储合同是液化气站与客户之间签订的合同,它规定了双方在液化气存储、运输和使用方面的权利义务。仓储合同有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双方应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自愿达成有效的仓储合同;
二、合同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利益;
三、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并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
四、合同中所约定的商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价格应合理且正当;
五、双方应当就仓储服务质量及其它工作内容达成共识,并将事实纳入合同文件中。
加气站协议转让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加气站承包经营合同的有效性
1. 合同主体合法有效
双方签订加气站承包经营合同,应当确保双方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并且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准确明确合同双方的身份信息,否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2. 合同的内容合理有效
加气站承包经营合同,应当明确清楚的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内容应当合理真实,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不得存在欺诈的行为,否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3. 签订合同的程序正当有效
在签订加气站承包经营合同时,双方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如双方应当面签署合同文书,并由两个监督人签字确认,以及约定双方的签字有效性,否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二、加气站承包经营合同的效力
1. 依法约束力
加气站承包经营合同,是一个依法约束力的合同,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认定其违约责任,并判令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否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2. 涉及公平原则
加气站承包经营合同,双方应当遵守公平原则,在该合同中不得出现不公平的事项,如有,则可以要求法院依法判令其改正或者解除合同,否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加气站加气作业安全管理规范范本示例
1.加气作业安全管理
1.1.作业时,每台加气机应有一名操作人员,但一人不能同时操作两把加作业。
1.2.操作人员应站在侧面引导车辆进站,汽车应停在有明显标识的指定位置,保持与加气机lm以上距离。
1.3.汽车停稳后,操作员应监督司机拉紧手刹,引擎熄火,取下钥匙,离开驾驶室。
夜间应 车灯。
1.4.加气前,操作员应对车辆的储气瓶仪表、阀门管道进行安全检查,查看其是否在使用期限内。
1.5.作业时加气胶(软)管不得交叉或饶过其他设备。
1.6. CNG放空时,枪口严禁对准人。
1.7.加气过程中,应注意监视加气机计量仪表及车辆的储气瓶的压力是否正常。
1.8.加气期间,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现场,严禁让非操作人员代为操作,严禁非操作人员自己主动充装。
1.9.加气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如车辆或设备泄漏)应立即停止作业。
1.10.加气结束, 加、车辆储气瓶阀、加气管阀,卸下加,盖好加气口保护盖,核准加气数量,并确认无漏气现象后,方可容许司机启动车辆。
1.11.接卸气、加气作业期间,安全员应定时巡检储气罐的运行参数,储气罐液位低于20%时应停止潜液泵的运行并停止加气作业。
1.12.加气站严禁为无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证的汽车储气瓶加气;
严禁为汽车储气瓶以外的任何燃气装置、气瓶加气。
2. 接卸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1.认真查验送货单据,核对品名、数量、质量化验和进气储罐位号,严禁腐蚀介质超标的气体卸入储罐。
2. 2.严格按工作规程进行卸气作业。
2. 3.送汽车应按指定位置停车、熄火,并将车钥匙交工作员暂时保管。
2. 4.接卸气时,须先接静电接地线,确认气、液相软管上截止阀(球阀)处于 状态,再连接卸气管。
2. 5.卸气期间,工作员必须监护现场,随时检查压力、温度。
CNG储气罐的压力不得超过25MPA。
2. 6.工作员应监督送气司机离开送气车辆,但不得远离作业现场,不得清扫、维修车辆。
2. 7.卸气结束后,由工作员拆卸输气管、静电接地线,检查无误后,将车钥匙交司机,送汽车辆方可启动,离开现场。
扩展说明:加气站审批流程?
1. 立项
LNG加气站、气化站建设前期我们需要进行立项审批,需要我们准备《立项申请书》《项目建议书》到当地,市(县)进行立项审批。审批获得批准后会取得《关于xx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或《关于同意XX有限公司的批复》。
2. 可研报告评审
需要准备《可研报告》《单位对可研报告评审的申请报告》 当地、地区的评审意见。报送审计委。
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需要准备《立项批复》、《站区规划平面图》、《地址勘探报告》分别送至:建委规划科、规划设计院、勘探设计院
审批完成后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 消防评审
需要准备《站区设计图》、《立项批复文件》送至消防局审批。审批结束后,取得《消防设计设审批意见书》。
5. 站区初步设计的评审(环评)
需要准备《环评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方案审批书》送至当地有资质的环境评审单位,审批结束后取得《环评批复意见》。
6. 安监评审(安评)
需要准备《站区设计图》、《安监评审报告》送至当地安监局报审,审批完成后取得《安评批复或意见》
7. 确定站址
需要准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站区设计图》到规划管理局(建设局规划科)报审,审批结束后取得《用地红线图》。
8.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需要准备《用地红线图》、《站区施工图》、《施工图规划评审意见》《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到规划管理局报审,审批结束后,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
9. 燃气项目建设审批
需准备《营业执照》和当地燃气办要求的其他文件到当地的燃气办,办理《燃气项目建设审批书》
10. 开工审批
需要准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设计合同、资质》《施工合同、资质》《监理合同、资质》。到地区燃气办或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科办理告知。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1. 站区竣工验收
需要准备《竣工资料》《验收报告》一正三副送至当地建委、技监局、地区燃气办。取得《气站建设合格意见书》
12. 消防验收
需要准备相关竣工资料。报当地消防局,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
13. 消防安全
需要准备《消防验收合格证》报消防局,取得《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
14. 危险品经营
需要准备《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与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复印件》送地区质监局报审,取得《危险品经营许可证》
15. 压力容器
需准备相关图纸资料及《压力容器使用证》到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审,办理《压力容器登记证》
16. 燃气经营许可
需要准备:燃气经营许可申请书、企业章程和企业资本结构说明、企业负责人、运行、维护和抢修等人员的身份证明、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固定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备案文件、企业实施燃气发展规划的具体方案、气源证明:气质检测报告;与气源供应企业签订的供气合同或意向书、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材料、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评价报告。送建委、地区燃气办、省燃气办。最后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
扩展资料:
加气站供车辆需要补充石油气时使用。石油气存在气库里,通过管道连接到加气机器,通过加加到车辆的气箱里。
加气站有时会附设于加油站内,同时提供加油及加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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