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合作建房合同怎样写有效(农村宅基地购房合同怎么写)

1. 合同双方:宅基地和合作建房者;

2. 合同内容:首先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责任主体及其具体责任;然后清楚地确定合作建房的范围、期限、标准、投资情况、履行方式等;最后确定风险责任分担、违约责任等。

3. 法律效力:该合同符合中华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法律保护,具有法律约束力。

4. 争议解决: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合伙合同宅基地建房应涵盖如下条款:

一、农村宅基地购房合同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买卖双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住址、等;

2. 购房地块的基本信息,包括所处的乡镇、地址、规划用途、土地类别、土地使用年限等;

3. 房屋的基本信息,包括房屋的总建筑面积、建筑类别、房屋所有权证号等;

4. 购房价格,应当明确购房价格以及付款方式;

5. 交付时间,应当明确双方购房合同生效后,买方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全部付款,卖方需在约定时间内将购买房屋交付买方;

6. 其他条款,包括违约条款、法律责任等。

二、农村宅基地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

1. 合同应当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并填写双方的身份信息;

2. 合同中的条款应当详细明确,避免引起纠纷;

3. 购房价格应当合理,不得违反当地的价格政策;

4. 买卖双方应当及时交付购房约定的材料,尽快办理购买手续;

5. 双方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存在行为,应当及时提出,尽量避免可能带来的法律责任。

合伙合同宅基地建房注意事项:

1、定义双方合作的标的物和范围:双方合作的标的物应该包括建房所需的资金、材料、设备、服务等;定义合作范围,即在何种条件下进行建房合作;

2、确定双方合作的权利与义务:宅基地应当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例如保证准时完成建房任务,并承担建房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责任等;

3、明确合作的经济效益分配:双方在建房中可能获得的经济收益应该明确分配,以防止产生纠纷;

4、限定合同的期限和终止条件:在合同期限内,双方应当遵守合同条款,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5、确定合同的变更和履行及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在建房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变更和履行问题,应当明确提出解决方式;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宅基地合伙建房协议范本示例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丙方:______

为了在父母留存的老宅基地上建造自住的居所,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共同合资在三方老宅门口基地上新建六层楼房。为明确甲、乙、丙三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此合资建房协议。

一、本次建房资金估计约40万元(币四十万元整),前期集资款一律放到公共开立的账号上。各方所因出资的数额由所拥有产权房层建设费用决定。例如:甲方所分配的2和3层那2,3层建房费用由甲方一方全部承担,另两份不负担任何费用。

建房资金指房屋建造成本、道路和院落修建及房屋办理报建手续以及建成后房产证土地证等分割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资金管理方式为乙方、丙方按预算计划,并有权监督货物质量。)

二、楼层分配,一楼框架式门面由三方共同支配使用和居住,门面分配协商解决;二、三、四,五,六楼由兄弟排行依次选择或协商选择楼层。协商分配后再计入合同文本里。

三、房屋建成标准为毛坯房,为房屋美观楼层门窗款式颜色必须一致,选哪种品牌价格再协商决定(大楼外部要装修,具体方案再确定),日后如需装修,三方则对各自确定占用的房屋自己负责装修,该装修费用各自自行承担。

六、各层的水、电分开使用,水电表安装费用按楼层计入合资费用里。公用设施部分的费用计入建房成本,室内的设施各自承担费用。(楼梯间铝合金扶栏的费用按楼层分配来计算各自所承担。以后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水费、电费各自承担。

七、本次建房地基准备为六层,以后若要加建,要在三方同意的情况下施工,施工所产生的费用由加建申请者负责承担。

八、为了保证家庭居住环境的完整性和舒适性,甲乙丙三方禁止私自将自住房屋出租或变卖,若遇特殊情况,要三方协商处理(以书面签名资料为准),三方中的另外方将优先获得略低于外部同等条件30%的受让、买入的权利;若未经协商私自处理的,处理结果无效,私自处理的一方将自愿放弃对宅基地、房屋的所有使用权、管理权和处分权。

九、协议达成后,以上条款对三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违反该约定致使该房屋不能建成或者造成其它经济损失的,则造成损失的一方负责赔偿另两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本协议经签字后生效。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丙方: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见证方一:______协议签订时间:______

扩展说明:宅基地建房最新规定?

只有宅基地证的,不可以盖房,还需要经乡(镇)审核,由县级批准;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所以如果仅有宅基地证,但是没有办理审批手续的,是不能盖房的。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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