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风险条款怎么写(出租方提前终止合同补偿协议怎么写有效)

出租方风险条款应该将特定的风险事件列入合同,以明确双方有关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出租方风险条款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出租方应保证房屋在合同中所述时间内安全可用;

2、出租方应对房屋的各项设备及设施维护负责,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理;

3、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收取租金;

4、出租方应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对租赁房屋的安全负责;

5、出租方应当遵守该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在租赁期间不得违反任何法律;

6、出租方应及时告知租赁方有关法律法规的变更;

7、出租方应及时收回房屋,并保证房屋清洁卫生;

8、出租方应尊重租赁方的隐私,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进入房屋;

9、出租方应负责房屋损坏所产生的损失;

出租方合屋提前租赁解除应包括下列内容:

1、定义:出租方提前终止合同补偿协议是指当出租方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时,根据合同条款,双方在签订本出租方提前终止合同补偿协议时,由出租方对承租方的损失进行补偿的一份协议。

2、合同内容:出租方提前终止合同补偿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名称、地址、联系人等;

(2)原租赁合同条款;

(3)出租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原因;

(4)出租方提前终止合同后,承租方可能遭受的损失;

(5)出租方对承租方的补偿金额及支付方式;

(6)其他双方认可的内容。

3、法律效力:出租方提前终止合同补偿协议的内容一经双方签字,即成为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双方均不得随意撤销或变更。

出租方合屋提前租赁解除应涵盖如下条款:

出租方免责条款:

1. 出租方应对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和保养负责;

2. 出租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因租赁物的故障、损坏而造成的损失;

3. 出租方不就任何形式的交易、咨询、活动、服务及其他活动负责;

4. 出租方不承担任何可能由于行为、自然灾害或其它任何原因而造成的损失;

5. 出租方不承担任何可能由于行为、自然灾害或其它任何原因而造成的损失;

6. 出租方不承担任何可能由于租赁物使用者擅自更改、修改、拆卸等行为而造成的损失。

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范本示例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标的物

甲方自愿将位于位于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中方园西区62号中方园小区西区51号楼,部分面积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场地实用面积为

平方,甲方为乙方提供租赁场地所需的建筑平面图复印件、房屋产权单位证明及相关证件。(详见附件)

第二条:租赁用途及使用方式

乙方所租赁甲方房屋场地仅限于从事教育活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租赁场地内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提供,如乙方需变更场地用途,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知会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另签合同。新合同未生效之前,原合同仍具法律效力。

第三条:租赁期间的水、电、燃气等费用的承担

甲方将水电引之乙方经营处,乙方应承担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等全部费用(依据部门标准),并应在收到甲方交费通知单后3个工作日内按时全额支付,否则甲方有权停水停电,直至交清费用为止,在此期间造成的一切损失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年,租赁日期自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条:租金支付方式

一、租金(每年租金明细含物业管理费)

日期每平方租金每月租金
第一年元/平方
第二年元/平方
第三年元/平方
第四年元/平方
第五年元/平方
第六年元/平方
第七年元/平方
第八年元/平方
第九年元/平方
第十年元/平方

扩展说明:谁知道出租方租期年限未到,可否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

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协议未到期,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房屋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

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如果承租人在上述情况下,不允许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可以起诉到该房屋所在地的法院,请求法院调解或者判决,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来源:

二、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该如何赔偿?

租赁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当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合同才能解除。

至于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计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

三、注意事项:押金不是违约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涉及签订合同后房主预先收取几个月的租金为押金的问题,如果双方一旦发生什么争议,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约,出租人往往会扣留押金做为违约金。实际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约的违约金。

之所以出租人要收取押金,是因为出租人把自己的房子和相关附属物品交给承租人使用,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得到赔偿,才设定押金。从这个角度讲,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以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

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和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该如何赔偿,以及注意事项是押金不是违约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等方面的知识。谢谢大家的阅读,若大家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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