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补偿协议和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自愿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条款怎么写)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内容:

1.甲方和乙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签订的劳动合同名称;

3.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

4.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5.双方就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交接、劳动关系终止等问题的处理情况。

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格式: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甲方(姓名):XXX

身份证号码:XXXX

乙方(姓名):XXX

身份证号码:XXXX

经双方协商,解除下列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名称)

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解除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原因)

双方就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交接、劳动关系终止等问题的处理情况:(处理情况)

特此证明!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劳动合同协议离职补偿解除应包括的内容:

自愿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条款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条款适用范围:本条款适用于由双方签订的自愿解除劳动合同。

二、补偿金:被解雇者可以获得补偿金,补偿金将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1. 工资补偿:被解雇者在解雇前本月及之前已经工作的天数对应的工资补偿;

2. 奖金补偿:被解雇者在解雇前应该获得的奖金;

3. 额外补偿:根据双方协商确定的额外补偿金额;

三、补偿期限:被解雇者的补偿金将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发放。

四、其他条款:本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协商约定。

劳动合同协议离职补偿解除应包括的条款: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应包含如下内容:

(一)双方的基本信息: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住所地址、营业执照号码等。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

(三)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所达成的协议及其他内容。

(四)双方就劳动合同解除时,应支付的劳动报酬、补偿金等。

(五)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已完成的责任义务及未完成的责任义务情况。

(六)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的其他协议。

(七)双方的签字及盖章。

以上内容应尽量详细,以保证解除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离职补偿协议范文范本示例

甲方: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解除劳动关系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因乙方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今一直患病未能上班,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正式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劳动关系)。

二、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给予乙方相关补偿款币________元【该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等)补偿、工资福利补偿等)】。

三、乙方取得上条所述款项后,不得再以劳动关系为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乙双方就解除劳动关系事项全部了结,甲方不再为乙方承担或支付劳动关系解除前后的任何社会保险金等费用。

四、本协议签订之日,双方已经结清所有账目(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津贴、补助、加班费等所有债权债务),双方之间已没有任何经济关系。双方共同承诺:今后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形式要求对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乙方离开甲方公司后,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及本协议相关解除劳动关系事项等,负有保密义务。

六、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当诚信守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币壹万元。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扩展说明: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有法定情形的,可以辞退劳动者,但是需要给予赔偿金。那么,2018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员工损失呢?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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