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依法经营信用承诺书900字(3篇)

关于市场主体依法经营信用承诺书,精选4篇范文,字数为900字。为规范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市场经济效益,现结合我司实际,作出以下承诺:。

市场主体依法经营信用承诺书(范文):1

为规范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市场经济效益,现结合我司实际,作出以下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共和言产品质量法》、《国际标准与国际惯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销售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不销售未取得国际质量合格标准的产品;严格执行国家工业标准,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产品。

2.依法经营,诚信守法。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3.强化诚信意识,提升诚信服务。诚信经营是企业的优质服务、企业的社会形象和企业的生命力。

4.规范经营,恪守诚信原则。严格按照《中华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

5.强化质量安全意识,提升质量服务水平。认真开展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普及消费者的质量意识,提升企业的诚信品质,坚决杜绝假冒伪劣、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6.规范经营,诚信纳税。严格执行“三包”,即:包养殖、包销售、包收购,不收购非法、不合格的生产设备和货源,不以任何形式向消费者收取非法费用,严禁非法出售假冒伪劣产品。

7.规范经营行为,提高市场管理水平。坚决杜绝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不搞“走过场,骂百声”,严禁收购假冒伪劣产品,不搞“吃、拿、卡、要”,严格执行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品质量法、食品生产许可证等法规,规范经营行为,规范经营行为。

8.强化质量管理,提升市场竞争力。认真执行质量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坚决杜绝虚假、欺诈、伪劣等行为,严把质量关。

9.规范经营行为,诚信守法。严格遵守《企业所得税法》等法规,严格执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和有关标准,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不搞“走过场,骂百声”,不发布虚假宣传广告,不搞封建迷信宣传,不强制或者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10.规范经营行为,诚信纳税。坚决杜绝虚报、冒领、假冒伪劣和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坚决杜绝虚假、欺诈、伪劣、欺诈等行为。

 

市场主体依法经营信用承诺书(范文):2

为了认真履行好市场主体依法经营信用承诺义务,确保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全市经营秩序稳定,根据市局有关要求,现承诺如下:

一)自觉遵守《中华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依法履行市场主体的法律责任,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稳定。

二)保证所经营食品安全的场所、设施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对所经营食品安全负全责。

三)经营场所和设施完备的市场设施不存在安全隐患,不存在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障碍。

四)自觉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依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及设施进行整改和完善,保证食品安全,并对存在的问题的设施及时进行整改和完善,以确保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

五)对所经营的食品安全负全部责任,并自觉接受食品药品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依法经营。

六)保证所经营的食品的环境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不销售变质、有毒有害等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

七)建立食品质量投诉受理制度,对已销售的食品实施有效监督管理,及时举报,并协助调查处理。

八)接受工商、卫生、消防、新闻媒体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依法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不留疑义。

九)提供有效的证件、票据和资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

十)依法制作销售的食品,不违规使用添加剂;不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经营未依法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十一)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责任制,对食品安全工作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一岗双责”,明确专人对食品安全负责,落实管理和监督检查,并签订责任状。

十二)依法保存并使用食品添加剂,决不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

单位)名称(盖章):

承诺人(签名):

 

市场主体依法经营信用承诺书(范文):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共和国合同法》,规范和强化市场经营行为,提高市民守法、守信、公平、守法、履行职责的自觉性,根据《市场准则》和《市场准则》有关规定,本单位郑重承诺,在经营场所和销售商品过程中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格遵守《中华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共和国《合同法》,自觉履行合同,接受行业监督,自觉做到合法经营,不损害消费者利益。

1.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以不正当手段欺骗消费者。

2.不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不销售过期、变质的食品。

3.自觉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不销售不合格有害和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质量合格证明的商品。

4.不销售假、假。

二、自觉履行合同,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维护经济社会的统一。

5.按照法定时间、地点、金额、时间、地点等付款,不销售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商品,不以不合格商品替代消费。

6.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7.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方式足额向消费者收取保证金,不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

三、自觉遵守《合同法》、《市场准则》、《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做到守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合法。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四、严格依照《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和国家法规规定,做到诚信经营,诚信经营,不欺骗消费者。

五、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不侵占、不损害消费者权益。

六、不从事有、或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经营活动。

七、依法对消费者进行安全监督,主动接受行业管理部门依法组织的各项检查,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等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

一、违反合同规定,未依法履行或违反合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

二、违反合同条款及有关规定,未依照合同约定或者约定的时间及方法,经消费者主导或者市场决定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的;

三、未依照合同规定履行完合同义务,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

四、违反合同条款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损害消费者权益的。

五、其他规定:

六、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七、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消费者和经营者、消费者各留一份。

经营者负责人签字:

经营者签字:

日期:日期:

市场准则

经营者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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