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变更法人承诺书(民营医疗机构承诺书怎么写才有效)

一、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的有效性

1. 在提交诊断证明前,应完成医学检查,由专业医务人员准确诊断并书面记录;

2. 诊断证明中应注明患者的姓名、身份证号或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

3. 诊断证明应注明患者的病情,包括病史、检查结果、诊断结论等;

4. 诊断证明应注明开具此证明的医疗机构的名称、医师的职称及签字;

5. 有权威的医疗机构应出具诊断证明;

6. 诊断证明应有日期标注,以便作为有效期限;

7. 诊断证明中应有明确的处理意见。

医疗机构变更承诺书法人应涵盖如下条款:

民营医疗机构承诺书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一、承诺医疗机构将遵守《中华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贯彻执行《医疗服务标准》,尊重患者权益,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利益,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二、承诺医疗机构将建立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保障患者能够获得合理、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收费政策,确保患者在服务过程中不受欺诈、欺骗。

三、承诺医疗机构将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职业道德规范和自律机制,保证医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拒绝贿赂和不正当竞争,并严格执行医疗服务程序,确保服务质量。

四、承诺医疗机构将贯彻落实《患者权益保护与医疗责任追究条例》,对患者的投诉及时进行处理,调解患者和医务人员之间的纠纷,确保患者的正当权益得到保护。

五、承诺医疗机构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对医疗设备和药品的管理,确保患者得到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六、承诺医疗机构将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安全管理规范》,保障患者在就诊过程中的安全。

医疗机构变更承诺书法人应包括的内容:

1、医疗机构合同协议书应该由双方签字确认,且协议书上要写明双方的姓名、住址、;

2、在协议书中应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应当尽快履行义务;

3、双方应该在协议书中约定时间、金额、服务内容及其他条款,以避免产生纠纷;

4、协议书上应该写明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约定,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可由仲裁机构或法院裁决;

5、双方应该保证协议书的真实性,如果双方涉及财产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疗机构法人变更登记表范本示例

市社会事业发展局:

我单位为诊所,地址在:_______________小区号楼。所有制形式为:_______________私人经营,经营性质:_______________营利性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___,使用面积为平米,固定资产万元。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为:_______________,有效期,诊疗科目为。

因经营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由原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新法定代表人,其余各项均不变,相关材料一并附上,特申请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变更,请予以审批。

原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新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市诊所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扩展说明:医疗机构负责人和法人区别?

     首先从概念上区别医疗机构法人和负责人:

一、两者的概念不同:

       1.法定代表人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 独立的法律概念。

        2.负责人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主要负责人,没有正职的,由 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二、两者产生的方式不同:

        负责人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主要负责人,而法定代表人则依法由上级任命或由企业权力机构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

      三、两者组成的人数不同:

         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主要负责人可以有多个,而法人只有一个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独立行使法人职权。

       四、两者的权限不同

        主要负责人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而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直接代表法人对外行使职权。

         五、两者变更的法律程序不同:

       负责人的变更没有一定的程序,他不需要登记;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应登记的事项之一,这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如有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手续。

六.具体医疗机构法人,负责人的要求:

      1、门诊部、诊所的法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取得中华共和国执业书,身体健康且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  

      2.医院主要负责人应符合下列条件:(1)取得中华共和国执业书:(2)身体健康且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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