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肯开具离职证明(非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有效吗怎么写)

工伤证明是由用人单位出具的,内容应涵盖以下几点:

1、 工伤发生时间、地点等情况;

2、 伤害部位及受伤程度;

3、 诊断或检查报告;

4、 工伤原因和责任方;

5、 用人单位名称、地址、;

6、 出具人姓名、职称、签字等。

不肯开具用人单位离职证明必要条款:

非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在劳动争议仲裁及法律诉讼中,不具有法律效力。它仅仅可以作为双方约定的凭据,但仅限于一般性的认可,不能作为证据材料之一使用。

此外,非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表达,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包括:

1、标明原单位的名称及工作岗位;

2、同时标明该员工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及身份证号码;

3、明确员工的离职日期;

4、标明员工离职的原因;

5、承诺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双方均无违反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6、签字或者盖章,以示双方认可。

不肯开具用人单位离职证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用人单位出具上岗时间证明是有效的。

上岗时间证明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用人单位名称;

2、被证明人姓名;

3、上岗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4、工作岗位;

5、由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等。

上岗时间证明必须由用人单位正式出具,由于它是由用人单位出具的正式文件,因此可以作为法律效力的文件,用于证明所证明的事实。

用人单位怎么开离职证明范本示例

劳动者入职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同样,离职需要离职证明。离职证明,是劳动者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那么用人单位要怎么开离职证明呢?需要留意哪些事项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用人单位是否必需为员工开具离职证明? 首先,用人单位必需为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并且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 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_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这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法定义务,即开具离职证明并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这是开具离职证明的法律来源。其次,用人单位若未依法为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还需要担当不利后果。劳动 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担当赔偿责任。这里的赔偿责任包括:

1、赔偿失业保险待遇。依据_保险法,劳动者符合失业人员条件的,可以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_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也就是说,假如劳动者由 拿不到离职证明,无法办理失业登记证明从而无法拿到失业保险金的,用人单位要对此担当过错责任。

2、劳动者无法就业的损失。用人单位在招录员工时,一般会要求劳动者供应已与前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假如劳动者无法供应该证明,可能就无法被录用,因此造成就业方面的损失,这时候用人单位假如对不开具离职证明有过错的,就需要赔偿劳动者无法就业的工资损失。

二、用人单位开具劳动证明,有哪些留意事项? 首先,依据劳动 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离职证明的内容有以下必备项:原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其次,肯定要留意,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入职时间不能任意写。由 工作年限和入职时间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决定着工资发放、社保缴纳、工伤赔偿的时间长短和待遇数额。若用人单位在离职证明中记载的内容和实际状况不全都,又无法供应相反证明,那么很可能被劳动者钻了空子,给本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最终,离职缘由要如实写。有些用人单位认为离职证明只是用来证明白劳资双方解除、终止了劳动关系,至 具体的内容可以不用写或者不用如实写,如员工在本单位有重大情形被开除,碍 面子写了不能遵守本单位劳动纪律这样模糊的内容,这种观点含有特别大的法律风险。由 离职证明是法律明确要求的文件,具有相当法律效力和证据效力,可以挺直证明离职缘由,从而证明离职中双方谁存在过错,进而涉及到解除劳动关系合法与否,是否需要赔偿的问题。

三、劳动者拒交接,离职证明怎么开? 依据劳动 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需为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但是假如劳动者未办理交接手续,或者公司办理交接手续,但又要求公司开具离职证明,这个时候怎么办? 我们给大家的建议是:照开不误,同时给大家提以下两个建议:

1、离职证明里写明:劳动者并未配合办理交接手续。一来用人单位履行了义务;二来,留下了劳动者并未办理交接手续、后期便利追责的证据;三来,信任不会有用人单位情愿招录一个和原用人单位尚有纠葛的劳动者。

2、完善本单位的工作交接制度。最好是在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里写明,劳动者在离职时可以随时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其离职证明 ,这样,就变用人单位开具离职证明的被动为主动:并不是我不给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而是劳动者未找我办理手续。由此可见,离职证明开不开、怎么开都有一些讲究,HR不仅在入职时需要把好关,在离职时也要把好关,以避开不必要的损失。离职证明公司出具离职证明国企离职证明开离职证明企业离职证明个人离职证明

扩展说明:但用人单位不让办理离职,该怎么处理?

  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的形式给用人单位邮寄一份辞职书,保留好快递详情单以及复印一份辞职书,辞职到期以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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