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财产分割协议(夫妻分割财产怎么写有效)

夫妻之间财产分割协议应包括以下条款:

一、个人财产:双方应明确各自所有的个人财产,不在共同财产范围内,任何变动均由本人承担。

二、共同财产:双方应明确各自拥有或持有的共同财产,包括家庭住房、家用电器、汽车等,以及由双方共同购买、拥有的财产,如银行存款等。

三、财产分割:双方应明确财产的分割方式,并约定好该财产的使用和支配权。

四、财产拆分:双方应明确分割财产时,如果有特殊情况出现,可以就财产拆分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五、其他条款: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可以适当添加其他条款,以确保双方的权益。

分割协议夫妻财产应包括下列内容:

合同

一、财产分割的原则:

1、夫妻财产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公正合理:双方应当相互尊重、公平合理地分割财产。

(2)按照法律:夫妻应当按照《中华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处理财产分割问题。

(3)及时有效:夫妻应当及时有效地完成财产分割事宜。

二、财产分割的内容:

1、各自财产所有权:双方应明确各自对财产的所有权,以保证其法律权益。

2、财产分割的责任:双方应明确财产分割的责任,具体包括财产分割的范围、方式、标准、期限等。

3、财产的转移:双方应设立有效转移财产的机制,以保证夫妻财产分割的有效性。

4、对于财产分割的违约责任:双方应当约定财产分割的违约责任,以保障彼此的合法权益。

三、夫妻分割财产有效合同编写要求:

1、合同当事人:夫妻双方应作为合同当事人,以便合同生效。

2、法律效力:夫妻分割财产合同应当遵循《中华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3、合同记载:夫妻分割财产合同应当明确财产分割的原则、范围、方式、期限和违约责任等内容,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4、合同书写:夫妻分割财产合同应当由双方完整书写,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分割协议夫妻财产应包括的条款:

夫妻之间财产分割协议应包括以下条款:

一、个人财产:双方应明确各自所有的个人财产,不在共同财产范围内,任何变动均由本人承担。

二、共同财产:双方应明确各自拥有或持有的共同财产,包括家庭住房、家用电器、汽车等,以及由双方共同购买、拥有的财产,如银行存款等。

三、财产分割:双方应明确财产的分割方式,并约定好该财产的使用和支配权。

四、财产拆分:双方应明确分割财产时,如果有特殊情况出现,可以就财产拆分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五、其他条款: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可以适当添加其他条款,以确保双方的权益。

夫妻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协议范本示例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汉族、1977年5月29日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户籍: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汉族、1978年3月5日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户籍:_________________天津市南开区万德庄大街万德花园a座4门301室。

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南开区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现因感情不合,双方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财产分割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子女问题:男女双方的独生女儿谢依翊,由女方抚养,抚养费、医药费暂由女方承担,男方有探视权(每周一次)。

第二条房产问题:女方名下坐落于天津市南开区万德庄大街万德花园a座4门301室的房产,离婚后属于女方所有。

第三条财产问题:女方名下的丰田威驰牌轿车(津hc9996),离婚后属于女方所有。

第四条债权债务:坐落于天津市南开区服装街51号(正兴隆茶业),离婚后属于女方所有。双方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以上述店面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女方继续承担责任;坐落于天津市河东区津塘公路一商茶叶交易中心136号(海

峡正兴隆茶叶经营部)店,离婚后属于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以上述店面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

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民政局留存一份,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男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女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以上就是我为您提供的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仅供您参考

扩展说明: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涉及合伙企业财产的,该如何分割?

1.夫妻双方以一方名义将夫妻共同财产投入合伙企业后,如果经双方协商需要将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部分转让在另一方名下的,即要发生入伙和转让等涉及合伙企业重大事项,必须经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合伙人在合伙合同中对合伙人婚姻关系变化后可以退伙有明确约定外,合伙人婚姻关系的变化不能成为合伙人退伙的法定事由。所以,夫妻离婚时对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转让或处分必须受合伙企业法的调整。

2.合伙企业中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夫妻双方互相转让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夫妻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对合伙企业中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而形成的财产份额,相互转让,其达成的转让协议,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成为法院分割夫妻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依据。则因离婚而取得合伙企业一定出资份额的一方成为新合伙人,其当然可以入伙。

3.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离婚的夫妻双方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4.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5.合伙中债务承担问题。当合伙债务与合伙人个人债务同时存在时,如果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和合伙的债权人同时要求以合伙人个人的财产和他在合伙财产中的应有份额来满足自已债权的实殃,就涉及到承担债务先后的问题。合伙人的共同财产首先应用于偿还合伙债务,偿还之后还有剩余共有财产的,应根据各合伙人享有的份额进行分割,再分别用于清偿合伙人的个人债务;反之,合伙人的个人财产首先应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偿还个人债务后若有剩余的再有以偿还合伙债务。

6.如果夫妻在离婚诉讼中因涉及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而影响离婚案件的处理时,法院可以就夫妻离婚问题先行判决,其离婚所涉及的财产分割问题待末了结事务了结后再进行处理。

  • 声明: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