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担保人责任协议书(免除担保人的责任声明怎么写才有效)

答:免除担保人的责任声明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声明双方的法定关系;

2、确认担保人的义务;

3、担保人对债务本身的免除声明;

4、担保人对债权人的损失或违约金的免责声明;

5、确认担保人可以使用其他合法方式抵消债务;

6、担保人将尽力帮助债务人履行其义务。

7、双方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免除协议书担保人责任应包括的内容:

免除担保人的责任声明应当明确,有效地表明担保人不承担因借款人个人或者其他人的违约而产生的债务责任。具体来说,免除担保人责任声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双方之间有义务,且借款人有义务履行偿还义务;

二、担保人不能被要求承担任何债务,不论是否有赖以抗辩的理由;

三、担保人不能被要求向借款人或者任何第三人承担责任,也不能被要求承担任何其他责任;

四、担保人对借款人的履行偿还义务并不产生任何责任;

五、担保人不能被要求担保借款人的经济责任,不管是直接还是间接的;

六、担保人不能被要求承担任何其他责任,不管是否有赖以抗辩的理由。

以上内容的具体表达依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而定,但应当明确免除担保人的责任声明有效,使担保人真正不承担因借款人个人或者其他人的违约而产生的债务责任。

免除协议书担保人责任的注意事项:

一、序言:

1.本协议由(银行名称)及担保人(姓名)共同签订,以确认免除担保人的责任。

2.借款人(姓名)在(银行名称)贷款,有担保人担保,担保人(姓名)作出对借款人还债的承诺。

二、协议内容:

1.担保人(姓名)向(银行名称)负责有关借款人(姓名)的贷款偿还义务;

2.如果借款人(姓名)无法偿还贷款,担保人(姓名)将代替借款人(姓名)承担贷款偿还义务;

3.(银行名称)愿意免除担保人(姓名)的责任,不再要求担保人(姓名)来履行相应的责任;

4.双方同意,本协议一旦签署,即为可执行文书,具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姓名)偿还所有贷款的日期为止;

7.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取代原有的担保书,原有担保书失去法律效力。

三、双方签名

担保人(姓名):

(银行名称):

借条担保人的责任范本示例

执行中的担保人如何向被担保人追偿债权袁金生,宗彪执行过程中,担保人为被执行人供应担保,逾期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义务,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执行担保物或担保人的财产。本文是_我为大家整理的_,仅供参考。_一: 今借到 _币 _元整(大写:_ 元)。全部借款借款人已经收到。借款期限为 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逾期还款按月息4%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借 款 人: 身份证号: xx年x月x日 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担当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 全部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本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 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担保条款的法律效力。担保人: 担保人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附:

1、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2、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_二: 本人 (身份证号码:_ ) , 向 借币现金 万元正,借款期限从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到时必需无条件一次性还清,并此借款挺直由先生担保(沒有还款,此款挺直由担保人还清,不得拖延。否则,被借人有权每天按借款总额的 5% 向担保人收取违约金。本借条经三方同意签字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担保人 借款人: xx年x月x日 _三: 今 x 向 借到币 万xx千元整。全部借款 xx 年xx月 xx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xx万元整,并根据月息2%利率支付利息直至还清本息之日为止,并担当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担当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保证范围及 全部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 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本借条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借条的 ,与借条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x 住址:xx 联系电话: 连带责任保证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x 住址:xx 联系电话: 借条出具日期: xx年 xx月xx日

扩展说明:强制执行后担保人责任如何免除?

担保人责任的免除情形主要有如下几种:

(一)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共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 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四)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五)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六)担保合同无效,保证人不存在过错的,不承担责任。免除保证责任是指对已经有效存在的保证责任基于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加以除去、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无效的保证合同不应成为保证责任免除的事由,无效的保证合同自始无效,不可能产生保证责任,因而也就不存在免除的问题。此外,债权人有权利主动免除担保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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