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确权合同案件判决书(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案件判决书怎么写)

一、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案件判决书

(原告/被告):

本院根据公正,在视察证人、双方当事人的申述与证据,判定:

1、原告XX与被告XX签订的《买卖房屋合同》有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2、被告应当遵守《买卖房屋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履行相关义务。

3、如果被告不履行此合同,原告有权提请本院强制执行,或者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特此判决。

法院长

年月日

判决书合屋案件确权应涵盖如下条款:

一、声明:本案出具的判决书是根据《中华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审理被告购买房屋和原告出售房屋的纠纷案件时作出的。

二、被告购买房屋合同有效:

1. 被告与原告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

2. 被告已经缴纳了购买房屋的首付款和尾款,满足了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

3. 原告已将房屋卖给被告,交付了正式的产权证明,使其对房屋具有完全的所有权。

三、判决:

依照《中华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本案裁定:被告与原告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本案裁定被告购买房屋合同有效。

法院

XXXX年XX月XX日

判决书合屋案件确权应具备这些方面:

一、确定双方当事人

判决书应当明确农村房屋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包括男方和女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信息。

二、确定案件的时效

判决书需要确定离婚案件的时效,即在某一特定的日期开始,离婚案件的所有事宜生效,这一日期应当是法院最终作出判决的日期,或者是双方当事人签字承认的日期。

三、确定夫妻关系终止日期

判决书应当确定夫妻关系终止的日期,这一日期应当是法院最终作出判决的日期,或者是双方当事人签字承认的日期。

四、确定农村房屋的处理办法

判决书应当明确农村房屋的处理办法,包括农村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以及双方当事人对该农村房屋的使用和管理权的归属情况。

五、确定离婚财产分配办法

判决书应当明确离婚财产分配办法,包括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个人财产的数量、属性及分配比例等,以及相关财产的处理办法。

六、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判决书应当明确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包括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的承担方式等。

七、确定其他相关事宜

判决书需要确定其他相关事宜,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其他义务、责任及权利等。

民事案件判决书模板范本示例

本院认为,原被告就系争房屋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应当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履行。本案争议焦点在,被告对系争房屋的改造是否构成违约,原告是否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被告将一楼分隔后形成8个房间,每个房间配有卫生间,多处安装了马桶,被告认为这是合租相应的改造,符合合同约定。对此,原告不予认可。首先,原告在合同中确实同意合租,并同意一楼隔房间,但合同没有原告同意被告在多处增设卫生间并安装马桶的内容,也没有原告同意在露台进行搭建并在其中设置卫生间及安装马桶的内容,合租本身也并不能推断出原告有同意被告进行上述改造的意思表示,被告关这种改造系经原告允许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本院难以采信。在原告一再表示反对并要求整改的情况下,被告坚持完成改造及装修,至诉讼时止也未整改,诉讼期间虽进行了一定的整改,但露台搭建等问题尚未整改,显已构成违约。其次,合同虽约定原告同意合租,但合同还写明是同意员工居住,而且被告在签订合同前向原告提供了上海XX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故结合合同前后内容及被告提供营业执照的行为,原告关当时同意的是该营业执照相关企业员工合租的陈述是可信的。现并非上述企业员工合租系争房屋,即合租的人员不符合合同的约定,被告也已构成违约。综上,原告要求解除合同的诉请,本院可予准许。合同解除后,被告应将系争房屋返还给原告,原告应将租赁保证金返还给被告,双方应据实结算租赁期间的费用。原告主张在年3月1日将系争房屋交付给被告,被告不予认可,原告应就交付房屋日期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原告未提供相应证据,本院对原告该主张不予采信。被告自认在年3月14日取得系争房屋,本院由此认定系争房屋的交付日期为年3月14日,双方租金以该日期为起算点。至原告同意被告一楼隔房间所造成的相应损失,双方当事人可另行解决,本案不作处理。据此,依照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第九十七条、《最高法院关适用﹤中华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解除原告李X与被告蓝XX就上海市宝山区XX七区1852号房屋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被告蓝XX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承租的上述房屋返还给原告李X;

三、被告蓝XX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按每月7,000元计算,向原告李X支付从年6月14日起至上述房屋返还之日止的租金;

四、原告李X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被告蓝XX租赁保证金7,000元;

五、原告李X的其他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其他义务,应根据上述条款之规定,支付迟延履行金。

本案受理费80元,由被告蓝XX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

审判长:金XX

审判员:蒋XX

陪审员:时金兰

二O一五年十一月

员:黄X

扩展说明:判决书可以转让吗?判决书可以转让吗?

判决书是指法院对案件依法定程序审理后,对案件的实体问题依法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结论性判定的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是不可以转让的,但对于判决中涉及的债权实际上是财产权,财产权是可以依据合同法转让的;当事人去世后,该财产权则成为遗产,继承权人是有权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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