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工资协议怎么写有效合法(离职工资协议怎么写有效合法)

离职工资协议的写法应该符合以下几点:

1、明确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包括雇主和雇员;

2、离职时间,如果雇主提前终止合同,则需要按照离职前的工作时间给予离职工资;

3、离职工资总额,包括固定工资、补贴、奖金等;

4、离职工资结算方式,一般按月结算;

5、离职工资发放时间,比如下个月一号前发放;

6、离职工资调整,如果双方当事人有所调整,则需特别规定;

7、违约条款,双方都应该确保遵守协议,如果有违约行为,应当按照约定的违约责任承担责任。

最后,离职工资协议应当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并落款日期,以便双方清楚理解离职后的处理程序。

工资清算离职证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1、离职工资协议的标题应明确指出“离职工资协议”。

2、离职工资协议应说明甲乙双方的身份,甲方为雇主,乙方为员工;

3、离职工资协议的内容应包括乙方的工作履历、离职时间、离职原因、离职工资标准及支付方式;

4、离职工资应当包括工资、补偿金、奖金及其他离职收入;

5、离职工资协议应按照法定期限支付,并使用正当手段向乙方支付;

6、双方应对协议所规定条款保密,不得透露给其他人;

7、如果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提起诉讼;

8、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可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工资清算离职证明注意事项:

离职工资协议应该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一、双方的基本信息:甲方为公司,乙方为离职员工姓名;

二、离职日期:yyyy年mm月dd日;

三、离职工资的结算:

1. 离职前,乙方应领取因工作及表现所产生的薪酬;

2. 离职后,乙方可按照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假和病假,由甲方按规定结算;

3. 离职后,乙方应交纳的社会保险金,由甲方按规定代为缴纳;

4. 其他离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按规定支付;

四、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乙方正式离职之日止;

五、其他:如有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经签字即有效,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离职证明范本示例

离职证明

姓名:XXX,性别:男,身份证号码:XXXXXXX32 ,于2018年1月2日与我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间被派遣至XXXXX有限公司,担任XXX 职务。该员工于2018年4月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在此工作期间无不良表现,XXX于2018年4月20日正式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以下无正文。

(公司盖章)

2018年4月20日

扩展说明:提前离职公司要扣工资合法吗?

只要按照正规的离职程序提出离职,使用期提前3天,试用期过后提前一个月,公司都是不可以克扣工资的,否则是的,可以直接去劳动局投诉。

公司规定职工需要离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其行为是合法的。劳动合同法也有相关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公司规定若没有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就要扣一个月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而且,根据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一、劳动合同中规定了离职要提前一个月,否则要扣工资的约定有效吗?

1.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注意: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所以,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约定了离职要提前一个月否则要扣工资,该条款因为违反了相关规定的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劳动合同条款无效,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还是应该要支付劳动报酬。

二、被无端扣了工资怎么办?

1.协商解决

劳动者可以先跟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这是出于自愿的。

2.申请调解

根据自愿原则,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

3.申请劳动仲裁

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

4.诉讼解决

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

  • 声明: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