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太太家务劳动补偿条款怎么写(家务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
全职太太的家务劳动补偿条款全职太太应当为丈夫提供照料家庭所需的各类家务劳动,包括但不限于厨房清洁、室内清洁、家电操作、洗衣服务、做饭等。
一、全职太太的家务劳动补偿条款
1. 全职太太应当为丈夫提供照料家庭所需的各类家务劳动,包括但不限于厨房清洁、室内清洁、家电操作、洗衣服务、做饭等。
2. 丈夫应每月向全职太太支付一定的家务劳动补偿。具体金额根据双方协商确定。
3. 如果全职太太因生病等原因无法完成家务劳动,丈夫应向她提供必要的帮助,并减免她的家务劳动补偿。
4. 如果全职太太进行家务劳动时发生意外伤害,丈夫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补偿。
5. 如果双方发生纠纷,可以协商解决或提请法院裁决。
6. 如果全职太太终止本协议,丈夫应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标准支付家务劳动补偿。
7. 本协议所有条款一经双方签字,即视为有效,双方均不得擅自更改。
书协议家务劳动应包括的内容:
1、家务协议书应明确每个成员家务分配:家务分配要合理公平,每个成员都有义务承担一定的家务。
2、家务协议书应明确每个成员的责任:明确每个成员负责的家务,及完成家务的时间,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家务协议书应明确回报机制:每个家庭成员按照协议完成家务后,家长可以适当给予报酬,以此鼓励孩子做家务。
4、家务协议书应明确处罚机制:如果家庭成员不能按照协议完成家务,家长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警告或行为处罚,以此督促家庭成员遵守协议。
5、家务协议书应明确修改、终止条款:当家庭成员认为家务协议中的某些条款不利于自己时,可以申请修改或终止该协议,但必须得到家长同意才能生效。
书协议家务劳动应包括下列内容:
家务补偿条款的社会价值在于它有助于改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成员之间的公平合理,强化家庭职责分工,确保家中家务事情的均衡发展。它可以使家庭成员之间形成一种有序、和谐、有效地协作,让家庭成员感受到彼此的尊重与责任,减轻家庭成员的家务压力,让大家都能够获得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同时,它也可以增强家庭成员的责任感,促进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尊重,使家庭内的人际关系更加和谐,从而提升家庭的凝聚力和稳定性。
家务劳动教育方案范本示例
杨家村小学劳动实践基地活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对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的工作意见,切实加强杨家村小学劳动实践基地建设管理,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劳动技能和实践水平,增强学生动脑和动手相结合的能力,培养学生艰苦奋斗的品质。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1、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做到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劳动技能和创新精神。
2、坚持为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服务,为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成果服务,要使学校劳动实践场所成为补充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有效地服务农村教育,为学生服务。
3、坚持与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相结合,务求实效,办好满意的教育服务。
二、目标及任务:
1、劳动基地四---六年级班均应达到0.5亩.通过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达到教育目的、改善办学条件、补充教育经费.
2、“以育人为主、创收为辅”,从小培养学生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提高劳动技能,增加学校经济收入,改善办学条件、服务教育教学。
3、基地收入中划拨一部分资金资助贫困学生。
三、领导机构:
为保证基地建设有序高效的运行。学校建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班子人员和专业教师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具体如下:
浬田中心小学基地建设领导机构
组长:兰恭生
副组长:刘XX、刘XX
成员:三、四、五、六年级班主任
四、实施办法:
1、继续提高基地建设的示范作用。加强学生的专业技术意识教育,提高基地的示范作用,提高基地生产繁育的科技含量。力争基地在校本课程的开发上走在兄弟学校的前列。
2、继续提高基地育人功能和经济效益。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加强学生对农作物的培育能力,充分发挥基地的育人作用。
3、不断提高基地的建设水平,并对基础设施的布局做出合理的调整,使基地的建设上档次,规范化。
4、选择好主攻方向,确定学校劳动基地的实际任务和工作内容,仔细安排。
5、年重点放在抓好蔬菜基地建设,发挥学生自己种菜的积极性。
6、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要求,确定实践活动教学计划和内容。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劳动实践场所参加活动,不得随意增减劳动实践时间,要对学生的劳动出勤、劳动纪律、劳动态度、劳动安全和劳动技能等情况进行考察和评估。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学生安全万无一失。
五、劳动基地收入分配制度
由正付班主任协商,报学校审核。
列支项目:资助贫困学生、为班级图书角购买书籍、奖励优秀学生、开展班级活动、班级教室部置等。
六、考评奖励方案
年初安排把此项工作列入学校考评范围,年终进行评比奖励、加分。
浬田中心小学
、9、
扩展说明:家务劳动补偿标准?
家务补偿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一方在家务方面付出较多义务的, 在离婚时有权请求另一方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的制度。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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