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道施工协议书(燃气管道拆除补偿协议怎么写才有效)

一、签署权限:乙方(即设计施工单位)出具此协议书的有效性由甲方(即发包人)负责。

二、燃气管道设施配套工程协议书内容:

1. 工程名称: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燃气管道设施配套工程建设。

2. 工程地点:XXX。

3. 工程内容:乙方按照甲方理念要求,依据《建筑标准规范》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燃气管道设施配套工程建设,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测、设计评审、施工、质量验收等。

4. 工程周期:XXX。

5. 技术标准:乙方应按照甲方技术要求,采用最新标准和规范,并按时完成。

6. 质量标准:乙方应按照甲方质量标准,确保施工质量,保证施工质量达到甲方要求。

7. 工程竣工: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工程建设,并对竣工工程进行检测,确认工程建设符合甲方要求。

8. 结算方式:乙方应按照甲方结算方式完成工程建设,并按照工程量实际完成结算。

9. 争议处理:凡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XXX法院诉讼解决。

10. 本协议期限: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至甲方满意乙方完成燃气管道设施配套工程的日期为止。

11. 保密条款: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将其交易内容或者本协议之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以上就是燃气管道设施配套工程协议书的有效写法。

书协议施工燃气管道应包括的条款:

燃气管道拆除补偿协议的写法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双方定义

1.明确双方的身份,拆除燃气管道的一方(以下简称“A方”)和被拆除燃气管道的另一方(以下简称“B方”)。

2.明确双方间的权利和义务。

二、燃气管道拆除条款

1.确定拆除燃气管道的时间、地点、手续、步骤等。

2.明确拆除燃气管道的责任人及其职责。

3.明确拆除燃气管道的资金来源(如拆除费用由谁支付)。

4.明确拆除燃气管道后的补偿范围(如物业损失、社会影响等)。

三、结算条款

1.明确双方各自的结算账户及适用汇率。

2.明确结算时间及账户及结算方式。

3.明确结算程序及流程。

四、违约责任

1.明确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违约责任。

2.明确双方若发生违约行为的处理方式。

五、其他

1.若有其他问题,双方可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

书协议施工燃气管道应具备这些方面:

燃气管道设施配套工程协议书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1.双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地址等信息;

2.合同的目的,即双方签订本协议的目的;

3.工程描述,说明燃气管道设施配套工程的具体内容;

4.工期节点,明确双方的工期安排;

5.质量要求,说明完成燃气管道设施配套工程时所取得的质量要求;

6.付款条款,说明双方之间的付款安排;

7.争议解决,明确双方之间出现争议时的处理方式,以及因此而产生的责任;

8.其他条款,如协议的有效期、保密条款、法律适用等。

上述内容应当明确、简明、明确,以便双方就燃气管道设施配套工程的设计、实施、付款、质量要求、争议处理等事项进行清晰的认可,并达成有效的协议。

施工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协议范本示例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无锡市燃气管理条例》、《水平定向钻进管线铺设工程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为了保护厦门市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三方协商,就太湖国际社区C1地块项目达成以下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协议,本协议管辖范围仅限甲方提供相关施工图纸范围及相关施工内容,超过上述范围,三方应另行签订保护协议并另行办理燃气管线安全咨询。

第一条甲方在工程办理开工手续前,应将位于厦门市 区 路的

工程的施工范围、内容、工期、相关施工设计图纸(根据需要须提供相应地下构筑物、基槽、桩基主体施工图、道路施工图及地下管线设施平、纵断面图、)、施工组织设计、顶管或定向穿越作业方案、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等资料提供给丙方,并落实专人负责与丙方联络具体事宜;甲方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二条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应指定一名工程项目联系人,该联系人负责在整个施工期间各自所辖责任范围内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和协调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收其他联系人签发的通知书或联系函;联系人如需变动的,应及时通知其他两方。

第三条丙方在甲方提供上述完整的资料后,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施工图纸所确定的施工范围,向 甲方提供该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和甲方预约确定现场交底的时间,并由甲方通知乙方三方共同进行现场交底。甲方应负责将该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移交乙方,该工程项目不同阶段、不同专业的施工由不同施工单位负责的,甲方负有向其所有施工单位移交资料和交底的责任。由于周边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图纸标注与现场可能会有一定的误差,甲方和乙方必须对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具体实际位置进行现场探测和地下物探,否则发生燃气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甲方依据已取得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用仪器探测或人工探挖方式勘定核实施工现场地下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实际具置,明确燃气管道及设施现场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甲方和乙方应在已探明的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第五条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

(一)安全保护范围:

1.低压、中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1米范围内的区域;

2.次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2米范围内的区域;

3.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5米范围内的区域。

(二)安全控制范围:

1.低压、中压管道的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1米至6米范围内的区域;

2.次高压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2米至10米范围内的区域;

3.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5米至50米范围内的区域。

第六条甲方应根据已探明的地下燃气管道情况、燃气管道保护和控制范围,组织编制相应的《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并报送丙方备案;甲方应负责向本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不同专业的所有施工单位分别送达所编制的《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并监督落实。否则由此造成事故和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施工单位不认真遵守执行《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造成事故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丙方应在收到由甲方提交的该工程《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厦门市地下燃气管线安全咨询意见书》。

第八条乙方在工程动工前,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将已制定的《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通过技术交底方式落实到相应工作层面作业班组负责人和具体作业人。

第九条甲方应在工程每个涉及燃气设施安全的分项工程动工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丙方,当工程将在燃气管道安全控制范围内施工时,乙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丙方;当工程将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施工时,乙方应提前24小时再次通知丙方。丙方在接到通知后,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市政工程(含各种地下管线施工)按不少于1次/周对施工现场的燃气管道及设施进行检查,房地产项目除基础工程及后期各种地下管线施工、绿化工程按不少于1次/周外,其它按不少于1次/月对施工现场的燃气管道及设施进行检查。若甲方动工前不告知丙方,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负全部责任,丙方有权在今后办理安全咨询时拒绝办理手续。

工程设计变更或施工作业方案发生变更需修改燃气管道保护方案时,甲方应及时函告丙方,同时,乙方应按照第八条要求落实到具体作业人;丙方在接到变更告知函后,应及时安排好检查工作,按照要求的频度进行检查。

第十条甲方对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保护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负总责,乙方负责燃气管道具体保护措施的实施及管道警示标识的保护;丙方应落实燃气管道的检查工作,做急应对准备。

第十一条甲方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违反以下规定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负全部责任。

(一)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1.建造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2.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

3.进行机械开挖、爆破、起重吊装、打桩、顶进等作业。

(二)在没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前,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开设临时道路,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停留、行驶载重车辆、推土机等重型车辆;

(三)顶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业管线位置与燃气管线和设施的净距应大于 米。

(四)禁止其它严重危害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十二条丙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施工可能危及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运行时,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发放《违章施工停工通知单》;甲方应督促予以整改,经丙方确认危及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运行因素已经消除,乙方方可恢复施工。

第十三条 丙方在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危及燃气管道安全隐患时,应发放《违章整改通知单》通知甲方项目联系人,由甲方项目联系人负责督促隐患整改,甲方不得拒绝接收,若甲方拒绝接收, 丙方有权在今后办理安全咨询时拒绝办理手续。

任何一方发现有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危害行为,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制止无效时,丙方有权向市(区)市政园林局、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区)建设局等单位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立即报110请求协助。

第十四条造成燃气管道及设施损坏后的处理方式

如施工过程中造成燃气管道设施防腐层损坏,燃气管道设施损坏及燃气管道破裂泄漏或爆炸,乙方施工人员应立即停止施工,拨打抢修电话并通知甲、丙方联系人;丙方应立即组织应急抢修并现场取证;因甲方责任造成事故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丙方, 因乙方责任造成事故损失的由甲方先赔偿丙方, 甲方可向乙方追偿。若甲方拒绝赔偿, 丙方有权在今后办理安全咨询时拒绝办理手续。

第十五条甲方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线与燃气管道之间的安全间距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并应确保燃气管道上的覆土深度达到《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施工期间甲方、乙方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悬空等燃气管道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道路施工完成时必须修复相应的标志桩;若甲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甲方应负责无条件整改,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若因此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本协议内容甲、乙、丙三方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自愿按本协议执行

甲方: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工程项目联系人:_____ 工程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 燃气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工程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扩展说明:中压燃气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 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3 工程资料齐全。

4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5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自检结果予以确认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 工程施工中,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检验记录完整。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应与工程建设过程同步,工程完工后应及时作好整理和移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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