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商铺租赁合同怎么写才有效)

1、协议标题:商铺租赁补充协议;

2、双方当事人:甲方(房东)、乙方(房客);

3、内容要点:

(1)租赁商铺的位置,面积,使用权限等;

(2)租赁期限;

(3)租金收取方式,支付时间,支付方式;

(4)租赁商铺的维护和保养责任;

(5)违约责任;

(6)协议的生效和失效;

(7)其他约定。

4、双方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均应在此补充协议上签字盖章,表示同意本协议,以示此补充协议有效。

合同租赁补充协议应包括的条款:

1.甲乙双方签定此商铺租赁合同:

2.甲方(出租人):提供商铺的所有者,并承诺将按照此合同的规定与条款向乙方(承租人)出租商铺。

3.乙方(承租人):同意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租金,接受甲方出租的商铺,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商铺。

4.商铺信息:包括商铺的位置、大小、类型、设施以及其它必要的信息,甲乙双方应当签定一份有关商铺的详细描述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租金及支付方式: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时足额支付租金,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6.使用期限:甲方出租的商铺的使用期限,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本合同约定的截止日期为止,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

7.其它条款:甲乙双方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约定其它条款,并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8.终止本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则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中华共和国法律规定处理。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双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租赁补充协议应包括的内容:

1、租赁补充协议的写法应该包括以下几点:

(1)明确双方的身份,即出租方和承租方,并对双方在此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定义。

(2)明确租赁期限,主要指出租期、租金支付日期、押金支付情况以及提前终止合同的条件等。

(3)条款的明确,主要指出租赁物的使用期限、维修、租金的延期支付条件、押金的退还条件、商铺转让权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等。

(4)条款的明确,主要指出租赁过程中的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的法律效力、免除责任等。

(5)租赁补充协议的有效性,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签字,按照成文法规定签订完毕后方可生效。

住房合同租赁事宜补充协议范本示例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宿舍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现甲、乙经过友好协商,就原合同租赁事宜作如下补充:

一、甲方同意乙方增加承租,租赁期限从2021年月日起至2022年月日止,且甲方从2021年月日起增加收取这间宿舍的租金(800元/间/月)及其他费用,首月收取2021年月日―2021年月日的租金800元整(租金价格不含税,含税金额为872元)及合同保证金800元。乙方应在2021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及合同保证金。

二、上述增加的宿舍配置:空调1台、热水系统1套、木床(含床垫)1张、衣柜1个、书桌(含椅子)1套。

三、除本协议中上述所作变更的条款之外,原合同中其他条款内容均不作变更,原合同的其余部分继续有效。

四、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伍份,由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经办人:经办人:

日期:日期:

扩展说明:中介租赁补充协议范本?

一、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1、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其依据是房屋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一般包括以下要素。

2、房屋基本情况、租赁期限、租金、押金、房屋维护、合同解除、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

3、房屋租赁合同按用途分为两大类,居住用和商用。

4、签订居住用房屋租赁合同,以是否更适合居住为原则。

5、签订商用用房屋租赁合同,则以是否更适合办公为原则。

扩展资料

房屋租赁的登记须知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房屋租赁的管理办法

2010年12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旨在加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商品房屋租赁行为,维护商品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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