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消防安全承诺书1000字(4篇)
关于个人消防安全承诺书,精选4篇范文,字数为1000字。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减少火灾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我校根据《中华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工作条例》、《云南省教育局关于开展“两节”普法检查行动的通知》、《云南省学校消防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安全承诺书。
个人消防安全承诺书(范文):1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减少火灾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我校根据《中华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工作条例》、《云南省教育局关于开展“两节”普法检查行动的通知》、《云南省学校消防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安全承诺书。
1、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消防法律法规,不得违规使用、存储、运用易燃易爆材料;不得使用、存放烟花爆竹、储存易燃易爆材料;不得在校园内制造各种火灾隐患;不得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人员撤离的消防设施。
2、严格遵守消防管理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扩大,使用明火,疏散指示标志等。使用明火和电炉,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不得乱拉乱接电线;不在寝室使用明火、留存易燃易爆材料、燃料。
3、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4、不得在学生宿舍、教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内使用大功率电器。
5、有义务接受学校检查、监督、指导。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向学校报告,不得隐瞒。
6、学校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保证学生正确使用消防设施和器材,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
7、严格遵守消防法规,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演练及其它演练活动。
承诺学校(盖章):
承诺教师(签字):
个人消防安全承诺书(范文):2
为切实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司生产经营顺利进行,落实公司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本人承诺做到:
1、认真落实公司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强化消防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使公司消防安全制度与实际工作相适应。
2、认真落实消防法规,严格按消防法规定程序办理消防审批手续,积极配合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积极配合消防机构做好公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能整改的立即上报,同时做好记录,不能整改的做好指示及时上报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对因管理不善引起火灾的,制定出台严厉的处罚决定,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利用板报、广播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消防主题演讲比赛,组织灭火演习和扑救初起火灾演习,定期对全厂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和消防技能培训。
5、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不在疏散通道上设置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障碍物,不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障碍物,不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障碍物。
6、加强消防设备的管理。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测、维护保养,不擅自拆除、拆除或挪用、拆除,不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照明设施和消防安全标志。
7、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严格执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保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安装使用正规电气设备。
8、积极开展公司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提高员工、公司、部门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9、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10、本单位保证不制作、复印、传递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偷工减料,不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消防通道的障碍物,不在电梯、吧台等设置影响消防通道的`障碍物,不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消防通道的障碍物,不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消防通道的障碍物,不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11、本单位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消防安全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所规定的处罚。
承诺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消防安全承诺书(范文):3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落实责任,特郑重承诺如下:
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师生学习有关防火安全知识,提高消防意识。
二、严格执行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规范和各种防火安全制度。
三、学生在校期间(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上下学、放学途中不准私自离开校园。
2、教室、寝室、教室、校园设备等公共场所不准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及各种。
3、教室、教室、寝室、实验室、仪器室、实验室、体育室等场所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教室、仪器室、实验室、仪器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学生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将学生亲自接走,不许擅自离开实验室或不许进行实验性作业、试验性作业。
五、学生未按规定操作实验器材,不得动手操作。
六、学生在校内外因不可抗拒力的灾害造身伤亡、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由学生及其监护人承担完全责任。
七、学生在校园内发生的安全事故或因违反《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造成的事故,由学生及其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八、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学生在放学后不得滞留学校,因故擅自离校,造成学生伤害事故或出现意外事故的,责任自负。
九、实验室、仪器室、实验室、图书室等重点学校严禁非师生人员进入,不得在实验室、仪器室、实验室等学生公共场所抽烟。
十、学生应在假期、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离开单位后应立即离开,不得擅自离开校园,不许擅自离开单位,若违反规定发生事故或因擅自离开单位或私自离开单位等行为发生事故的,由学生及其监护人承担事故或造成的伤害和相应的责任。
十一、学生离开实验室、仪器室等应当履行以下责任:
5、学生应按照实验室、仪器室等学校的要求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应急照明设备,不得擅自动用消防设施和应急照明器材。
6、严禁在实验室、仪器室等学生公共场所乱拉乱接电线。
7、实验室、仪器室、图书室、实验室等设备未严格按要求进行消防管理。
8、严格遵守实验室、仪器室等实验室、仪器室等单位的相关消防管理规定,严禁在实验室、仪器室等单位违章操作。
9、学生未按规定使用灭火器材,不得私自动用消防设备。
10、对实验室、仪器室等公共场所进行严格的消防检查,不得擅自动用消防设施和设备。
11、学生不得在实验室、仪器室等学校建立消防安全制度。
12、学生在实验室、仪器室等公共场所,应严格遵守实验室、仪器室等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
13、学生在实验室、仪器室等单位应严格遵守实验室、仪器室等实验室等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
14、不得在实验室、仪器室等学校建立消防安全制度。
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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