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过户协议书(安置房水电过户协议怎么写才有效)
安置房水电过户协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 协议双方:甲方(原所有人)、乙方(新所有人)
二、 电力、水力设施的过户:甲方同意将其在该安置房住宅内的电力、水力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电表、水表、电线、水管等)过户给乙方,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三、 过户费用: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向当地电力、水力部门出示本协议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四、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至电力、水力设施过户完成之日止。
五、 其他事项:其他有关设施过户的事项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六、 法律适用: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国XX省XX市,本协议的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共和国法律。
七、 其他: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签署: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协议书安置房过户注意事项:
一、安置房水电过户协议的内容应包括:
1. 双方基本信息:包括出售方与买受方的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
2. 房屋信息:包括房屋地址、建筑面积、房屋性质、权属证明等;
3. 过户事项:包括水电费托收、过户费用细则、水电账单交纳时间等;
4. 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双方关于水电费托收及时间的义务、费用细则的义务、过户费用的义务等;
5. 本协议的效力、变更、解除及争议解决:包括本协议的生效条件、变更及解除的条件、争议解决机制等;
6. 签字盖章:双方应当在本协议上签字盖章,以此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确认。
二、安置房水电过户协议应当具备的法律效力要件
1. 有效订立:双方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以自愿的方式订立有效的协议;
2. 真实性:双方应当如实履行水电费托收义务,不得隐瞒重要情况;
3. 合法性:双方应当遵守公共利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
4. 平等自愿:双方应当平等自愿,不得违反基本原则;
5. 明确性:协议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
协议书安置房过户应涵盖如下条款:
一、安置房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明确当事双方的身份、姓名、住址、等。
2.安置房屋的情况:明确安置房屋的位置、面积、朝向、价格等。
3.安置房屋的付款方式:明确受安置人安置房屋的付款方式,包括付款金额、付款时间、付款方式等。
4.安置房屋的使用权:明确受安置人在安置房屋中的使用权,包括购买、出租、转让等。
5.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双方在此协议中的权利义务,以及双方对于违反协议的违约责任。
6.其他: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二、安置房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1.安置房协议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安置房协议书应当清晰明确,以免造成双方纠纷。
3.安置房协议书应当经受安置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以确认受安置人的合法性。
4.安置房协议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并根据双方真实意思、自愿达成的原则进行履行。
安置房协助过户起诉状范本示例
原告:_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现年 __________ 岁,住__________区______街道______村。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主任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案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原被告双方签订的《__________区长城路改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______年,__________区进行长城路改造工程。建设单位为__________区城乡建设交通局,该局全权委托被告进行长城路沿线的房屋拆迁事宜。被告在公布的相关拆迁通知中声称,为进行长城路改造工程,原告的宅基地已经被征收为国有土地,原告应配合国家的建设工程。因被告属于,原告对被告的相关通知深信不疑,以为原告的宅基地已经被征收为国有土地,应积极支持国家公益设施建设。因此,尽管面对极低的补偿条件,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原告与被告还是签订了《__________区长城路改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现经过咨询律师才发现,该协议书系被告采取欺诈手段,使原告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依法应予以撤销,理由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_________________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第四十五条规定:_________________征收下列土地的,由批准:_________________(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并报备案。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被告要使用原告宅基地进行道路改造工程,必须经过省级将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才能进行建设,否则,未经征收程序,属于建设,拆迁。但是,本案中,原告从委托的律师在其他相关案件的材料中的内容发现,原告的宅基地根本没有经过省级的批准,被告在未经法定批准程序的情况下,欺骗原告,使原告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__________区长城路改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此致
__________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扩展说明:安置房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拆迁安置协议丢了,是可以补办的。拆迁补偿协议书一般都有两份,拆迁人哪里有存档,可以到拆迁人处复印一份,请拆人加盖其公章同样具有合法效力。这里的拆迁人不是指个人,而是负责拆迁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那个单位。同时去拆迁部门补办拆迁安置协议的时候,还需要提供以下的资料:
1、补发申请证明书;
2、登报声明、具结书;
3、单位提供营业执照、个人提供身份证明;
4、登记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拆迁安置协议虽说能补办,但是也会很麻烦,可能会面临当时的拆迁办已经换了或者取消了,然后转移到新的地方,新的地方又不能立即承认您说的拆迁安置协议的有效性。所以会找很多部门,耽误很长时间,来补办这个拆迁安置协议。所以大家一定不要马虎大意,在资料都整理好放一个比较安全、明显的位置,防止拆迁安置协议的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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