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关系纠纷协议书(邻里纠纷协议书怎么写)
一、纠纷事实
1、当事人A和B因事件发生纠纷;
2、当事人A认为B的行为损害其合法权益;
3、当事人B认为其行为无损害A的合法权益。
二、双方协议
1、双方同意尊重彼此的合法权益,不得做出有违公序良俗、侵犯他利的行为;
2、双方都承诺遵守本协议,维护好彼此的邻里关系;
3、双方放弃对彼此发生的纠纷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4、双方同意友好协商解决纠纷,并签署本协议;
5、双方同意将本协议在纠纷双方的朋友圈或者社区中公布,使其他居民了解纠纷的处理情况;
6、双方同意及时将纠纷的处理结果向有关部门报告,以确保社会秩序正常运行;
7、双方同意在事情发生后30天内将本协议送达社区居委会,并由居委会存档。
特此签署:
日期:
当事人A:
当事人B:
协议书纠纷邻里关系必要条款:
邻里纠纷协议书应该包括:
一、认定事实:
1. 对争议事实的真实情况进行客观描述,尽可能详细准确地记录双方的争议事实;
2. 明确双方在争议事实上的意见以及理由;
二、选择解决方式:
1. 确定解决争议的方式,如调解、仲裁、诉讼等;
2. 明确双方对解决方式的意见和同意;
三、约定执行:
1. 确定解决方案的具体实施办法;
2. 约定解决方案的实施期限;
3. 约定双方对解决方案的执行责任和义务;
四、其他条款:
1. 对于可能出现的疑问和争议,需要明确约定处理办法;
2. 明确双方签字日期;
3. 确定双方可以对协议书提出修改或补充的情况;
4. 明确协议书的效力范围;
5. 明确法律适用的情况。
协议书纠纷邻里关系注意事项:
邻里之间协议书的编写应该从下列几个方面入手:
一、双方的权利义务
1、双方应尊重彼此的权益,合理使用对方的资源,不实施侵害性行为;
2、双方应互相关心、照顾,在必要时,提供必要的帮助;
3、双方应保持频繁的沟通,处理邻里关系中出现的问题;
4、双方应尊重彼此的隐私,不得侵犯对方的隐私;
5、双方应控制噪音,避免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
6、双方应注意安全,共同维护小区的安全环境。
二、违约责任
1、如果双方有违反协议的行为,应当立即纠正,并根据情节轻重负责赔偿;
2、如果双方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沟通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双方应按照协议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有义务赔偿因违约而导致的损失。
三、签字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成立,双方均需履行义务,不得有任何擅自更改或解除本协议的行为。
邻里共用通道纠纷调解协议书范本示例
甲方:_________ 邻里共用通道纠纷调解协议书
住址:威海东路振华街10号楼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威海东路振华街10号楼
甲乙双方因共用通道发生纠纷,经多次调解,现自愿达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一致认为,作为多年的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相互之间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日常各方均负有合理范围的容忍和给予对方便利的义务。
二、经协商,乙方认识到该楼东端空间为相邻居民共用通道,也是甲方通往各自小底屋的历史通道。
甲方 考虑到双方相互间邻里关系及乙方常年从事经营活动杂物较多,同意乙方提出的在该区域适当位置留足供甲方和本楼其他居民宽度不少 1米、视觉相对规则的通行空间并保证日常整洁畅通,其他甲方表示不再予以计较。
三、乙方承诺,协议签订后,维持新留出的通行间距范围内的畅通,不得在该范围内有堆放杂物、拴养猫狗、倾倒水等所有故意阻碍甲方通行的行为,如临时短时间内确有急需,应及时征得甲方同意或谅解。
四、甲方承诺,协议签订后,不得有无故向乙方院内丢弃垃圾、损毁乙方通行间距范围外物品及其他影响乙方正常生活的行为,以上行为如被乙方发现,行为当事人应向乙方赔礼道歉并清除垃圾及赔偿损毁物品,承担附带造成的全部责任。
五、甲乙双方共同承诺,纠纷化解后,邻里之间应友好相处。日后遇到类似相邻纠纷时,不能动辄恶言相向对方,更不能进行人身攻击,应及时通过平等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从签定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和睦相处。如有违约,则通过民事诉讼解决,违约方需承担对方诉讼所需的相关费用。
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各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在居委会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调解方(签章):______ :______ :
日期:_______ 年9月3日
扩展说明:邻里关系法律规定
民法典关于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
第七章 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八条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条 【用水、排水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二百九十一条 【通行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二条 【相邻土地的利用】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三条 【相邻通风、采光和日照】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二百九十四条 【相邻不动产之间不可量物侵害】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染物、水染物、土壤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第二百九十五条 【维护相邻不动产安全】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二百九十六条 【使用相邻不动产避免造成损害】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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