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居间合同协议书(工程项目承揽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
一、项目名称
二、双方当事人身份及授权代表
三、本协议有效期
四、承揽工程的基本情况
五、委托人负责的事项
六、乙方负责的事项
七、双方的义务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处理
十、其他条款
十一、本协议签订地
十二、本协议生效日期
十三、协议期满后的处理程序
十四、本协议双方签章
协议书合同居间工程项目注意事项:
工程项目承揽协议书是由双方签订,规定了双方在建设、施工或者其他工程项目中所承担的义务和权利。简要介绍一下有效的工程项目承揽协议书该包含的内容:
1. 协议双方的名称及:清楚地指明甲乙双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及等信息。
2. 承揽项目的内容及范围:明确指出承揽项目的类别、内容及范围,以及甲方的需求要求,以及乙方承担的责任及义务。
3. 合同签订的依据:明确指出合同签订的原因及依据,通常为甲乙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合同关系,以及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关系。
4. 合同期限:指明合同期限及其他细节,如合同的开始日期、结束日期,以及合同期间的其他规定。
5. 费用结算:根据承揽项目的类别、内容及范围,确定甲方和乙方的支付费用标准,并明确费用结算的方式及期限。
6. 争议解决方式:明确双方在履行此协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争议,以及如何解决这些争议,如仲裁或者诉讼等。
7. 其他条款:如违约责任、协议变更、转让、保密等,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添加其他相关条款。
协议书合同居间工程项目的注意事项:
1、协议书的标题:甲乙双方共同建设工程项目协议书
2、协议书的内容:(1)甲乙双方在谅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就共同建设某项工程项目,特制定本协议。(2)甲乙双方认可本项目的规划、投资组成及进度计划,并就具体建设事宜达成如下共识:(a)甲方承担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施工,乙方负责资金筹措、监督管理;(b)甲方按规定时限完成施工,乙方按约定支付费用;(c)当建设工程项目完成后,由双方签署验收单,乙方支付剩余费用;(d)双方对工程项目的维护和管理负责;(e)双方对本协议的履行具有约束力,有违约责任。
3、签字: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具有法律效力。
工程项目居间协议书范本示例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中介方):
身份证号:
上述甲方(委托方)委托乙方(中介方)协助甲方为其( 有限公司)进行承包建筑工程,达成居间合同如下:
一、居间事项:
别墅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工程施工总分包权。
二、居间任务: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关于“居间人促成合同签订成功,委托人应当按按约定支付报酬”的规定,甲方依法完成签订该工程承包项目合同,并顺利的按施工总分包合同约定的时间、约定的内容开工后,收到工程进度款时本合同才生效,反之则无效自动终止该合同。
合同生效后甲方同意按如下方式支付居间费:
1、当乙方协助甲方取得该工程施工总分包权,甲方愿意支付乙方币捌拾万元(税后)居间费;
2、付款方式:
1)、该居间费在甲方第二次收到工程进度款时,甲方一次支付给乙方币贰拾万元(税后)居间费;
2)、该居间费在甲方第三次收到工程进度款时,甲方一次支付给乙方币贰拾万元(税后)居间费;
3)、该居间费在甲方第四次收到工程进度款时,甲方一次支付给乙方币贰拾万元(税后)居间费;
4)、该居间费在甲方第五次收到工程进度款时,甲方一次支付给乙方币贰拾万元(税后)居间费。
三、甲方责任和承诺:
本居间合同生效后为不可撤消、不可更改、无条件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
与甲方的其他相关承诺和居间不相抵触,独立执行,是甲方全体董事会成员一致的、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因公司股权或法人等变更影响,始终有效。
乙方促成甲方与该幅土地使用权所有者谈判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与
乙方的委托关系,不得私自或另行委托其它人、居间方与乙方介绍的该工程发包人进行工程承包相关事项;如有上述情况发生,视为乙方完成委托,甲方同意无条件支付乙方中介费币捌拾万元正(税后),作为对乙方的补偿;并同意对此补偿费放弃所有法律权利及话语权。
如是次乙方为甲方介绍的施工总分包合同不成功,在半年之内,甲方同意不接触由乙方介绍的该工程发包人(广州南沙建安);如有任何接触该工程施工,皆视为乙方的中介行为成功论,甲方同意无条件支付乙方中介费币捌拾万元正(税后),作为对乙方的补偿;并同意对此补偿费放弃所有法律权利及话语权。
四、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有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以任何形式泄露本合同内容,由泄密方承担一切后果。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有关本合同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七、甲方是指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自身、甲方的分公司、子公司、甲方绝对或相对控股的公司、甲方的股东或者甲方股东所投资的公司等。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签章:
日期: 日期
扩展说明:工程项目居间费合法是多少?
工程居间费,一般都是1-5%,可以进行商榷讨论,双方觉得合适即可,没有明码标价量的规定。
《合同法》其实对居间费和居间人是有明确规定的。
居间人取得报酬必须具备两个要件;第一,所介绍的合同,必须成立;第二,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介绍有因果关系。只有两者同时具备,委托人才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通过居间费必须具备的两个条件可以明显看出,口头约定肯定是无效的,必须是有因果关系且因果关系成立的合同书才能取的相应的居间费。
口头约定的多数一般是回扣,属于见光死,基本不受法律保护,所以一定要甲方乙方合法收益的前提下才能有效的取得居间人的居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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