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护工陪护协议合同(聘用护工协议责任条款怎么写)

护工协议合同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双方权利义务

1、雇主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护工支付护理费用。

2、护工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为雇主提供护理服务。

3、雇主承诺对护工的服务表示满意,并尊重护工的个利。

4、护工承诺遵守雇主的工作要求,尊重雇主的合法权益。

二、护理期限

1、护理期限由双方约定,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一般为每周24小时护理服务。

2、护理服务中可根据雇主需求随时增减护理时间,但护理时间不得超出本协议约定的护理期限。

三、薪酬

1、护工的薪酬由雇主决定,由雇主按时支付护理费用。

2、护工薪酬包括护理服务费用,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其他

1、双方应尊重彼此的权利义务,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并维护本协议的精神。

2、本协议一经双方签署,即表示双方已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协议的所有条款,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协议合同护工陪护注意事项:

一、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家庭的护工,为期一年。

二、乙方负有义务,在甲方家庭中协助居住者进行日常生活,包括但不限于洗漱、服装更换、定期体检、准备膳食、照料老人或儿童等。

三、乙方负有责任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并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服从家庭规则,尊重居住者的权利,遵守公共秩序及礼节。

四、乙方有责任保护甲方的个人隐私,并尽力保护甲方的家庭成员及财产安全。

五、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法律法规规定,如有违反,将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六、乙方自甲方聘用之日起至解除合同日止,每月支付乙方一定数额的报酬。

七、如乙方未能按照合同条款履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八、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即为有效,双方均不得擅自解除。

协议合同护工陪护应具备这些方面:

1、甲方:护工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为“护工”。

2、乙方:聘用护工服务的用户,以下简称为“用户”。

3、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聘用甲方提供的护工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4、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安全、可靠、优质的护工服务。

(2) 甲方负责按时完成护理任务,对乙方的护理需求尽心尽力地满足。

(3) 甲方承诺,不会私自处理乙方的资产和隐私,不会以任何形式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5、乙方责任:

(1) 乙方负责按时支付护工服务费,支付期限和金额按照双方另行签订的服务合同约定执行。

(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护理需求及要求,协助甲方提供护理服务,保证护工服务的质量。

(3) 乙方应尊重甲方,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的方式侵害甲方的人格权利和职业权利,不得甲方。

6、违约责任:

如果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均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满意护工服务为止。

8、本协议一经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严格遵守。

医院临时护工陪护协议范本示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现就涉及看护病人服务过程中的相关权利与义务达成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由于病人的病情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工看护,乙方要全天候_____小时看护病人。

2、乙方要根据病情情况帮助病人进行日常起居生活,包括洗漱,进食,,大等。

3、乙方要酌情对病人进行擦身并及时更换病人衣物和被褥,对病人换下的衣物和被褥及时清洗和晾晒,并做好病人房间清洁卫生工作。乙方同时要做好个人清洁卫生并保证自身身体健康无任何疾病。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医院护理的情况下乙方提供每天_____小时的服务,护理劳动薪金为每天_____元。

2、甲方保证乙方在陪护期间的人身安全不受侵害。

3、 如果乙方和病人发生纠纷,所有结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甲方有权终止此协议。

三、其他约定:

1、乙方如果因突发状况未能达到协议陪护天数,需要提前1天向甲方说明情况并且找到接替的陪护人员方可离开,不经通知擅自离开则视为放弃陪护薪金。

2、乙方由于自身原因突发疾病或者上下班途中受到其他伤害时,应自行承担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双方签订即时生效。初步预计护理时间为_____天结束。护理期限时间一到,本协议自行终止。

4、协议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签章)______乙方(签字)______

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扩展说明:护工入职陪护中心属于什么关系?

回复:护工入职陪护中心属于雇佣关系。

目前,医院对护工护理的普遍做法是“外包”给第三方机构,医院只有用工权,管理由家政服务社等中介机构、护工公司等负责。护工公司、家政服务社等中介机构属于劳务派遣性质的企业。按照劳动法律规定,护工公司应与护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和劳动报酬,也应为所雇佣的护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只有这样才能有效保护护工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护工公司规范劳动管理,减少发生争议。至于护工公司向医院派遣护工,实际上已构成护工公司与医院的一种劳务协作关系,双方应签订协议并承担相关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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