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费赔偿协议书(营养费协议书怎么写有效)
出院赔偿条款:
1、本医院保证在出院前向住院者及其家属交付全部住院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凭证,经客户确认无误后方可出院。
2、本医院将在出院时向住院者及其家属签发全部出院结算单,由客户确认清楚后方可出院。
3、住院治疗过程中如果发生意外,本医院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赔偿相关损失。
4、本医院保证在客户出院时,将按照住院费用明细清楚报出,客户可依据费用明细要求退还多余费用。
5、本医院保证在客户出院时,将按照住院期间使用的药品及耗材进行核对,如因本医院原因导致药品及耗材损耗,本医院将负责赔偿其中损失。
书协议营养费赔偿应包括的条款:
的
一、引言:
1. 营养费是指国家政策规定的,由提供给低收入家庭子女的一种补助支出。
2. 为了保证营养费的合理使用,完善有关制度,促进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协议书。
二、双方身份:
1. 甲方:(姓名)
2. 乙方:(姓名)
三、营养费使用范围:
1. 乙方承诺将营养费用于以下内容:
(1)婴幼儿的营养饮食;
(2)孩子的书籍、用品;
(3)孩子的娱乐活动;
(4)孩子的其他生活用品;
(5)孩子的医疗保健。
2. 乙方承诺不将营养费用于:
(1)无关孩子健康成长的消费;
(2)非法用途;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用途。
四、营养费使用责任:
1. 甲方承诺按时发放营养费,每月发放时间为(指定时间)。
2. 乙方承诺将营养费用于正确的用途,不得将营养费用于无关的商品。
五、营养费使用管理:
1. 甲方有权定期对乙方使用营养费的情况进行核查。
2. 乙方有义务在每次发放营养费时出具明细清单,以便核查。
六、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能按时发放营养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等同于未发放营养费数额。
2.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书约定,将营养费用于非法用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七、本协议的有效性:
1.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指定日期),此后双方有权续签新的协议书。
2. 如果本协议书的任何条款被
书协议营养费赔偿应包括下列内容:
的
一、引言:
1. 营养费是指国家政策规定的,由提供给低收入家庭子女的一种补助支出。
2. 为了保证营养费的合理使用,完善有关制度,促进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协议书。
二、双方身份:
1. 甲方:(姓名)
2. 乙方:(姓名)
三、营养费使用范围:
1. 乙方承诺将营养费用于以下内容:
(1)婴幼儿的营养饮食;
(2)孩子的书籍、用品;
(3)孩子的娱乐活动;
(4)孩子的其他生活用品;
(5)孩子的医疗保健。
2. 乙方承诺不将营养费用于:
(1)无关孩子健康成长的消费;
(2)非法用途;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用途。
四、营养费使用责任:
1. 甲方承诺按时发放营养费,每月发放时间为(指定时间)。
2. 乙方承诺将营养费用于正确的用途,不得将营养费用于无关的商品。
五、营养费使用管理:
1. 甲方有权定期对乙方使用营养费的情况进行核查。
2. 乙方有义务在每次发放营养费时出具明细清单,以便核查。
六、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能按时发放营养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等同于未发放营养费数额。
2.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书约定,将营养费用于非法用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七、本协议的有效性:
1.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指定日期),此后双方有权续签新的协议书。
2. 如果本协议书的任何条款被
赔偿谅解书协议书范本示例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人: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被乙方伤害一案的有关赔偿问题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一次性赔偿甲方人身伤害所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所有费用,共计币_____元 整(币_____万元 整)。
二、以上款项乙方已 本协议签署前全部支付给甲方。
三、乙方对 造成甲方受伤的行为深表悔意,乙方承诺从此不再打
扰甲方。
四、甲方对乙方表示谅解,在收到上述款项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
伤害行为的一切法律责任,双方对经济赔偿问题一次性解决完毕。
五、甲方同意向相关司法提出建议,恳请司法免予追究乙
方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给乙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并送相关办案司法
一份。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 方人:_________
扩展说明:工伤骨折营养费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待遇中,没有营养费,只有住院伙食补助费,其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或者统筹地区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赔偿有12项费用: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由用人单位支付: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营养费概念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合理营养是促进康复的物质基础。受害人的营养状况,直接关系到手术的成败和疾病的治疗。受害人的受伤害的情况的不同,其营养要求也不同。从医学的角度来说,临床的许多治疗措施也需要营养支持作为提高疗效的手段。例如,严重创伤、大面积烧伤、大手术、感染等情况下,分解代谢亢进,热能消耗和氮的丢失量显著增加;病人虚弱、疼痛、不适应,以及某些治疗措施或药物的副作用,使病人食欲不振,影响摄食;口腔创伤、消化道阻隔等不能正常进食,或进食反而加剧病情,或对术后伤口愈合不利等等。尤其是危重病人,往往不能依靠普通进食来解决营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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