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安全协议书怎么写(外包安全协议书怎么写)

一、目的:

1. 说明外包安全协议书的目的,包括双方的权利义务。

2. 确保托管方在外包合同期间能够维护其信息系统和数据安全;

3. 保障受托方在托管方系统中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4. 确保双方在外包合同期间对任何有关信息安全问题的及时反馈和处理;

5. 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因系统安全问题而造成的损失。

二、双方权利义务:

1. 托管方应当有义务为受托方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并确保该工作环境的安全性;

2. 受托方应当有义务保护托管方的系统和数据安全,不得做出任何有损于托管方系统和数据安全的行为;

3. 两方应当及时提出有关信息安全问题的反馈,并就反馈提出的问题及时采取行动;

4. 双方应当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将对方的知识产权用于其他用途;

5. 双方应当就外包合同期间发生的任何有关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6. 双方应当确保及时更新系统和软件,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7. 双方应当保证系统及软件的完善性和准确性,并确保系统的安全性。

三、违约责任:

1. 如果双方未能履行上述权利义务,对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 如果因双方违约而导致第三方权益受损,双方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 如果因违约而导致双方在未来合作中出现损失,双方应当负责赔偿;

4. 如果双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四、其他事项: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如有疑义,双方应及

劳务协议外包管理应涵盖如下条款:

1、定义:外包安全协议书是指由服务提供方和服务使用方在外包服务合同中约定的安全保障书面协议,为双方承诺以及实现双方的安全保障义务提供依据。

2、内容:外包安全协议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安全体系的建立:服务提供方应根据服务使用方的要求建立相应的安全体系,并及时更新和完善,确保安全体系能够满足服务使用方的要求。

(2)安全管理:服务提供方需对服务过程中的各种安全风险进行及时的管理,确保服务使用方的利益得到有效的保护。

(3)安全事件的处理:发生安全事件时,服务提供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妥善处理,并及时告知服务使用方,确保安全事件不会扩大影响。

(4)安全保障措施:服务提供方应提供合理的安全保障措施,如数据备份、安全检测等,确保服务使用方的合法权益不会受到损害。

(5)安全责任:服务提供方应对因安全原因引发的损失负有责任,并在安全协议中明确双方的责任承担情况,以便充分保护服务使用方的合法权益。

劳务协议外包管理注意事项:

外包安全协议书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1、客户权利和义务:

(1)客户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合理、可行的安全措施,以确保客户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2)客户有义务尽可能采取有效的措施,以维护与供应商之间的信任关系。

2、供应商权利和义务:

(1)供应商有权要求客户提供必要的安全信息和资料,以确保供应商的安全措施正确实施。

(2)供应商有义务尽可能采取有效的措施,以确保所提供的服务保持安全可靠。

二、信息安全措施

(1)对客户提供的信息进行安全存储,并制定保密措施,确保信息不被泄露。

(2)强制执行安全技术标准,确保信息安全性。

(3)定期开展安全审核,及时发现漏洞,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

三、违约责任

双方应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遵守有关制度,如一方违反本协议,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劳务外包管理协议书范本示例

甲方: 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乙方在承接甲方淀粉投料、叉车作业、卫生清理及其他劳务时的安全行为,促使乙方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适用对象和范围

甲方与一切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资格的单位签订相应劳务合同,合同签订后乙方可在甲方生产经营区域内从事相关淀粉投料、叉车作业、卫生清理及其它有关劳务活动。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当依据本协议约定,享有各自权利、承担各自义务。

二、双方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1.双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应当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格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2.双方应相互配合,支持工作的检查和落实。乙方不得拒绝、阻扰甲方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3.乙方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指导,制订并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4.双方必须严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人员进入公司劳务外包作业现场之前,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本单位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安全环保办公室为本协议甲方安全生产责任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对乙方淀粉投料、叉车作业、卫生清理及其它有关劳务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甲方针对乙方行为所作出的安全检查,必须有书面记录。并且,甲方必须立即将检查情况向乙方通报。

4.甲方安全环保办公室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时,有权向乙方询问有关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调阅有关安全措施资料,指导或提出意见和建议。

5.甲方对乙方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整改、排除。否则有权单方终止与乙方之间的相关经济业务合同的履行。

6.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安全、规范的劳务作业现场,承诺不因其过错或消极不作为而给乙方造成安全隐患。

7.确定乙方进行具体工作的机构和责任人,建立完备、规范的记录档案,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审核其是否具备国家认可的相关资质。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严禁将承包劳务工作转包或者分包。否则所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生产责任。

2.乙方人员应当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安全检查、监督,对违反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停止并给予考核。

3.乙方应具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对特种作业的项目乙方必须出具有效的资质证书),在甲方劳务现场作业期间,乙方应指派专(兼)职安全人员 ,联系电话 ,全面负责项目的安全、现场、消防工作。

4.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劳务现场前,必须到甲方安全环保办公室、行政办好一切入厂手续,接受安全教育,乙方人员必须按在甲方登记备案的名册人员进入作业区域,未经甲方认可不得擅自更换,否则所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生产责任。

5.乙方各类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素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所使用的特种作业设备必须取得有效的特种作业设备强制安全检验合格证,方准现场使用。

6.乙方人员在作业期间应当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经查证发现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或纠正,否则甲方有权现场勒令停工。

7.乙方人员在甲方作业期间,必须按工种需要正确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

8.乙方管理人员在员工作业前应先熟悉现场,并对所处区域的作业环境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预防措施给员工进行交底,同事对使用的设施设备等,负有认真检查和确认的义务,严禁设施、设备等带病作业,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9.乙方人员在作业现场不得擅自动用或操作甲方的设备和机具,否则按本协议约定视为违约,承担违约金,因此酿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0.乙方人员凡高处作业必须有专人安全监护,不得一人操作。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系好安全绳、安全带(高挂低用),扎好裤脚,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底、硬鞋底。当需要在轻型屋面工作或因作业场所环境限制无法系安全带时,乙方必须采取安全行走的技术措施,如铺设木板、跳板并加安全防护生等和在作业面下部增加安全防护网,严禁在没有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下冒险踩踏和作业。

11.乙方在作业期间自备的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如需借用(租赁)甲方设备、工器具,应由双方协商办理租借手续,借用方应保证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租借方必须经行验收确认并作好书面记录,租借方一经接受使用,表示该设备(工器具)完好无安全隐患,若造成安全事故,后果全有租借方负责。

12.乙方作业期间的用电必须取得甲方同意,将电源接入器作业场所的总配电箱,必须有防止影响上一级电源的过流断路保护,乙方不得私自拉接电源,否则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金 1000 元。

13.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区域进行作业,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专业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并办理相关的开工或动火手续,乙方必须提前将安全预防措施报送甲方在危险区域范围内的单位和甲方安全监督管理部审核,甲方在收到其报送资料后,应当于48小时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14.乙方人员在劳务期间发生的伤害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15.乙方应为在甲方劳务现场作业的人员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并将相关证据报送甲方人力资源、安全环保办公室。

16.乙方应按照甲方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为在甲方劳务现场作业的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员工正确佩戴。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履行期间,若因一方违约行为发生安全事故,违约方按其与对方所签订的相关业务合同标的金额(指合同结算金额) 3 %承担违约金。并向守约方赔偿因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因乙方管理或操作不当产生的安全隐患,每发现一起,乙方承担违约金 50 元;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每发现一起,乙方承担违约金 1000 元。

3.除本合同第五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以外,甲乙双方若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没发生一项承担违约金 20 元。

4.因乙方违约而发生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甲方可在应付乙方的相关款中予以扣减。

六、附则:

1.本协议与双方所签订的相关业务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七、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八、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程序裁决。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生产单位、乙方各一份,甲方安全环保办公室存档一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履行地:甲方所在地。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扩展说明:食堂外包管理要求?

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食堂的,应当以招投标等方式公开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者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

  应当与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经营方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承担管理责任,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责任。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经营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经营,对食品安全负责,并接受委托方的监督。

  第二十七条 食堂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患有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必要时应当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应当在学校食堂显著位置进行统一公示。

  食堂从业人员应当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加工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前应当洗手消毒,进入工作岗位前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食堂从业人员不得有在食堂内吸烟等行为。

  第五章 外购食品管理

  第四十五条 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应当建立健全校外供餐管理制度,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供餐单位。

  应当与供餐单位签订供餐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权利和义务,存档备查。

  第四十六条 供餐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当餐加工,并遵守本规定的要求,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十七条 应当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随机进行外观查验和必要检验,并在供餐合同(或者协议)中明确约定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方式。

  第四十八条 需要现场分餐的,应当建立分餐管理制度。在教室分餐的,应当保障分餐环境卫生整洁。

  第四十九条,外购食品的,应当索取相关凭证,查验产品包装标签,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保存条件。不能即时分发的,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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