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怎么写(社会保障卡条款怎么写)

一、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

1、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证明:国家社会保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出具的《社会保险待遇证明》是最有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其中包括本人的社会保险缴费历史记录及社会保险待遇发放情况。

2、社会保障支付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障证明: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待遇确认书》、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待遇发放明细表》等也可作为有效证明。

3、企业出具的社会保障证明:企业应在受益人的要求下出具社会保险缴费确认单,以及受益人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表,以证明企业为受益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4、银行出具的社会保障证明:如受益人领取社会保障支出时,可以向银行出具《社会保障支出银行支付凭据》,以证明受益人收到的社会保障支出。

二、总结

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主要有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证明、社会保障支付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障证明、企业出具的社会保障证明、银行出具的社会保障证明等。

社会保障缴纳证明资金应涵盖如下条款:

社会保障卡条款:

一、定义:

1. 社会保障卡是指为了更好地保障居民社会保障发放的一种。

2. 居民社会保障指的是对居民的社会保障金、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等社会保障支付的资金。

二、申请办理:

1. 申请人应向当地或注册的银行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相关材料。

2. 办理社会保障卡需缴纳手续费,手续费标准按当地规定执行。

三、使用范围:

1. 社会保障卡可以用于支付居民社会保障款项和相关的服务费用。

2. 社会保障卡不能用于购买消费品、投资理财等用途。

四、监管管理:

1. 社会保障卡受到和注册的银行的监管管理。

2. 和注册的银行有权定期检查社会保障卡的使用情况。

3. 如果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使用行为,和注册的银行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处理。

社会保障缴纳证明资金必要条款:

一、社会保障卡规定

1. 申领条件:

(1)符合《中华共和国社会保障法》的规定;

(2)在当地拥有具有永久性的住所;

(3)有正当的用途;

(4)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 申领方式:

(1)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社会保障登记表到当地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2)持申领材料到本市认可的银行或支付机构办理。

3. 使用限制

(1)不得将社会保障卡用于非法目的;

(2)不得擅自更改卡内资料;

(3)不得将社会保障卡出借、转让他人使用;

(4)不得将社会保障卡转入他人账户;

(5)不得用于支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货物或服务;

(6)如发现有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使用社会保障卡,应立即举报。

4. 退卡规定

(1)申请人可以自行申请退卡;

(2)社会保障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退卡;

(3)退卡时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并由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核对。

5. 违约责任

申请人违反上述条款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范本示例

第一篇: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

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

社会保障(socialsecurity),是指国家和社会在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障的本质是维护社会公平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中华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并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一般来说,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一)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二)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三)继续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落实工作,全面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四)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五)加快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六)进一步增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

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中央和各级地方共同负责的计划。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国家的一项基本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否完善已经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在我国,社会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服务的宗旨,关系到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稳定发展的大局。社会保障体系是否健全,这方面的法制是否完备,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会产生直接的影响。

这个要记得盖社保中心那个钢印章,然后用途就相当于医保卡,但由于医保卡一般期限是半年才能发放,所以,这个领卡证明如果过了有效期后医保卡还没下来,那就可以找当时办新参统的工作人员做一下延期就好了。

1、是等社保通知单位经办人领卡,还是过了有效期自然就可以领了啊?虽然写着是三个月,但是办理的时候,工作人员都说半年以后领,并且说有效期到了,卡没下来,也可以用。2、领卡证明过期,社会保障卡未领取的时间里,如果看病能报销么?能。

社会保障卡,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ic卡)。面向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个人)卡,面向用人单位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用人单位)卡。人社部表示将用5年左右时间,使社会保障卡普遍具有金融功能。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2014年8月30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介绍,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标淮,社会保障号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民身份号码。

社会保障卡卡面和卡内均记载持卡人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信息,卡内标识了持卡人的个人状态(就业、失业、退休等),可以记录持卡人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信息、职业资格和技能、就业经历、工伤及职业病伤残程度等。社会保障卡是劳动者在劳动保障领域办事的电子凭证。持卡人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可以凭卡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可以凭卡到相关部门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可以凭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此外,社会保障卡还是握在劳动者手中开启与系统联络之门的钥匙,凭借这把钥匙,持卡人可以上网查询信息,将来还可以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

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电话向申领网点预约或直接前往街道(镇)社会保障卡申领服务网点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包括学籍卡)。申领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申领表(集体户口市民需要携带户籍所在地警署或开具的户籍证明)等相关资料。

第二篇:社会保障缴纳证明

社会保障缴纳证明

限购后纳税和社保证明竟然成为购房的必要条件,这也是地税部门意想不到的。地税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称,“工作中肯定存在漏洞,申请人是否确实在该公司工作,办事人员很难核实真实情况,在现有条件下也无法做到逐一核实。”

劳务公司根据要求会做一份虚假劳动合同、开具虚假工资单,然后填写相关补税表格,把上述资料与企业登记证附件、申请人的身份证等,一起提交给地税局。

由于开发商不方便出面给买楼者“”,二手中介在其中扮演重要的“角色”,甚至一些二手中介成了专职的“黄牛党”。记者调查发现,二

手地产中介在为外地人办理广州购房资格证明时显得十分“热心”,外地人通过中介办理纳税或社保证明在广州买楼是一个“公开的秘密”,而且正如记者在此前的暗访中所知道的一样,这些证明都是真的。

目前北京已经出台限购车和房,外地人需要连续缴纳五年以上社保和纳税,我想问一下我想以后在北京买车和房,个人和公司分别是怎么交社保和纳税的,每月大概一共能交多少钱?还有就是如果有一天要离开北京,社保和纳税可以跟自己回到老家吗?个人交和公司交哪个对自己有利?什么流程?先谢谢了

首先,在北京,外地户口的人员只能由单位为你缴纳社会保险。

其次,单位为你缴纳社会保险,应该由单位的人事部门为你办理。

第三,缴费基数最低是1615,比例是养老单位20%、养老个人8%,失业单位1%、失业个人0.2%,工伤单位是根据单位行业性质定的个人不交,生育外地户口没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上不了,医疗单位10%、医疗个人2%+3元。

第四,在北京缴纳的社保可以转回老家。

第五,在北京,你只能由单位为你缴纳社保。

第六,如果你与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而单位没有为你缴纳社保,你可以找你单位注册地的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去告单位。

工商纳税与社保缴费分别是两个系统,互相之间不联网,而且纳税与社保适用的法律法规完全不一样,所以不会有任何影响。

纳税证明是局出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应该是社保局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等5险)的证明。

第一,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是纳税人,我们都为国家缴纳了税收;

第二,作为企业,他也为国家缴纳了税收。

个人和企业从税收的角度来讲都是纳税人,没有理由让企业为个人缴纳社保。目前普遍企业面临经营困境的时局下,不但没有减少税收,不但没有减少各种费用,反而不断增加各种税费,你不是把企业都逼死吗?企业死了,你能好过吗?企业死了,大家还能就业吗?如果是让企业缴纳社保,那要你干什么?你收税干什么?

作为企业所要做的事情是在国家提供好的经营环境的前提下,照章纳税,同时不断提高工人工资和福利待遇,努力促进就业,进到社会责任。个人社保这一块应该埋单!目前来看,成了一种旱涝保收的最赚钱部门,这是非常不公平的。

第三篇:社会保障证明

社会保障证明

社保证明是指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详细载明社会保险投保人的电脑号、身份号、参保起止时间及缴费金额。社保证明必须由社会保险电脑系统打印出来并加盖社保局公章才有效。

公司这个月办理了社保,刚收到了一张《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由于以前在外地是一张蓝卡,突然收到证明,不知道神马情况了,打了96102,还是迷糊,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上有个领卡日期,如果到期我不去领取的话,以后会不会领取不到的情况?(如果以后离职到其他地方)2、《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有个期限日期,到期了还得明还是拿蓝卡就不用明了呢?3、社会保险帐号注册,我想查询一下公司给的缴费情况,可是使用《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上的s结尾的帐号却不能注册,不知道医疗保险手册号/卡号是个什么样的情况呢?谢高人赐教了!!!

1、那个领卡日期,没什么用的,我这有个写11月到期,可其实是根本就没出来呢,怎么也要等半年的吧。卡下来没去取也没什么多大问题了,卡下来后半年内去取就行,超过半年好像是要给发到北京市去了,就不能在海淀这取了。离职到其他地方的话,也分情况了,有可能是你的卡是在新单位领,也有可能是在原来单位领了,这个到社保那的自助机那能查到的。如果是原来单位领,你跟原来单位的人事打好招呼就行。2、领卡证明,期限到了,到社保了做下延期就行了3、这个问题我就不清楚了,应该可以去社保查到的

社会保障(socialsecurity),是指国家和社会在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障的本质是维护社会公平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中华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并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一般来说,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一)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二)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三)继续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落实工作,全面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四)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五)加快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六)进一步增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

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中央和各级地方共同负责的计划。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国家的一项基本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否完善已经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在我国,社会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服务的宗旨,关系到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稳定发展的大局。社会保障体系是否健全,这方面的法制是否完备,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会产生直接的影响。

第四篇: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

_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

“十一五”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请继续关注WWw.),认真总结“十五”期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情况,按照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促进城乡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收入分配三大主题,深入研究劳动保障事业中长期发展的重大问题,形成“十一五”期间劳动保障工作的主要任务与政策框架,努力促进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保障各项事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和任务

“十一五”期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劳动保障制度,完善“市场引导就业、促进就业、劳动者自主择业”就业机制,促进广大职工工资能在企业经济效益提高的同时适度增长,规范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制度,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努力促进劳动保障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具体任务和指标:

1、就业再就业方面

截止“十一五”期未,各乡镇和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全部建立,全县提供就业岗位数75600个,实现净增就业31500人,分别比“十五”期间增长69.08%和41.63%;促进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0000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1500名,其中“4050”人员1030人,分别比“十五”期间增长―45.07%、―59.56%和―43.25%;新增劳务输出7.5万人,比“十五”期间增长6.23%;开发社区就业岗位7.56万个。

2、社会保险方面

2014年未,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达50000人,保费收入达11000万元,支出达15500万元,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数达18100人,“十一五”期间年均增幅分别为5.64%、11.61%、13.11%、10.96%和9.26%,社会化发放率达100%;事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达16050人,保费收入4560万元,年均增幅12.12%,支出4560万元,年均增幅13.05%,人员参保覆盖率100%,享受待遇人数达2235人,养老金支付率100%;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68000人,缴费人数达5000人,保费收入400万元,支出300万元,基金结余100万元,享受养老金人数达9000人,“十一五”期间年均增幅为9.10%、40.88%、3.99%、6.79%、1.71%和40.23%,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人数达3.3万人,保费收入760万元,年均增幅分别为0.72%和1.93%,保费支出760万元,年末登记失业人数达3000人,全县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十一五”期间,5年征收失业保险费3260万元,支出4054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60000人,缴费人数达48000人,保费收入达4800万元,支出达4770万元,基金结余30万元,“十一五”期间年均增幅分别为7.09%、10.07%、10.68%、12.56%和―38.68%;工伤保险参保、缴费人数达21000人,保费收入达170万元,支出170万元,“十一五”期间年均增幅分别为8.76%、8.76%、19.76%和39.66%,社会化发放率达100%;生育保险参保、缴费人数达21000人,保费收入达150万元,支出150万元,“十一五”期间年均增幅分别为11.66%、11.66%、37.97%和75.54%,社会化发放率达100%。

3、劳动合同与工资方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要基本覆盖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和所有劳动者;深化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企业普遍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支付制度;职工工资年增长11%。

4、技工教育方面。“十一五”期间,技校职业教育招生263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培训后就业率达到95%以上;创业培训860人,成功创业率达到90%;所有培训人员都取得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主要政策措施

1、加大“三个力度”,努力扩大就业。

(1)加大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力度,促进困难人员再就业。继续采取补贴就业岗位、提供培训、结对帮扶、接续社会保险等措施,健全完善就业困难人员登记管理、援助岗位采集和再就业援助跟踪服务动态管理三项常规工作制度,推进再就业援助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长效援助机制。积极组织就业再就业政策法规宣传,着力解决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加强与工商、、城建、金融等部门的沟通,进一步加大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力度,促进困难人员再就业。

(2)加大就业岗位开发力度,促进城市新增失业群体就业。着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把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与完善就业服务功能结合起来,与社区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与帮扶困难群体就业结合起来,组建社区劳务派遣企业和劳服企业,促进城市新增失业人员就业。

(3)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力度,促进城乡统筹就业。采取市场化运作方法,重点抓好15个乡镇人保中心培训基地基础建设,在县“一城四区”和中心镇积极培植转移载体,吸纳和容纳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建立劳务信息服务网络体系,发挥劳务信息员自身优势,及时准确收集、发布劳务用工信息,大力开拓新的劳务市场,每季度举办一期劳务输出专场招聘会,组织化程度达50%以上。

2、全面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体系

(1)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社会保险法制意识。以“依法参保缴费,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采用多种方式方法,大力宣传“一法六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普及社会保险法律知识,宣传依法参保先进典型,增强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参保缴费的守法意识,自觉及时登记参保缴费;增强广大职工保险维权意识,支持社会保险工作;增强各部门的责任意识,主动关注社会保险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全方位联合推进,建立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长效机制。一是建立社会保险扩面源头引领机制和辖区监管制度。通过乡镇、园区管委会、部门督促所属企事业单位依法参保缴费,并依法为编外人员办理参保手续。二是完善社会保险登记查验制度和联合稽核制度。加强工商、地税、安监、质监、民政、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配合,在审批、办理企业、社会团体、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相关手续时,督促、告知用人单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变更手续,并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共享。同时,财政、地税和劳保部门要不定期地开展联合稽核,确保应保尽保、应缴尽缴。三是实行社会保险费核征制度和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对未参保或参保人数不足的用人单位,按照《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规定,核定其单位应征缴额,下达征缴计划,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对参保单位,依据《江苏省社会保险信用等级管理办法》规定,开展社会保险信用等级的评定活动,并将评定结果在媒体上进行公示,促进用人单位按实申报、足额缴费。四是加强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自我约束机制。把社会保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评先评优的必备条件,对未按规定参保缴费的,

实行“一票否决”,年终“三个文明”考核时不得评先评优。并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扎实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把未签定劳动合同和未参保缴费的单位列为劳动保障监察的重点,实施重点监察。

(3)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各保险工作

企业养老保险在保证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主要是进一步做好做实个人帐户和加强退休社会化工作;事业养老保险在保证运转的前提下,积极探索事业养老保险改革办法;农村养老保险主要是在扩大保险覆盖面的基础上,如何进一步争取对农保工作的支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研究和探索失地农民、外出务工农民参加农保政策和集体补助办法,偿试基金增值运作办法,寻找增值渠道;失业保险要不断化解领取高峰风险,重点向已投产达效的招商引资企业以及个体私营企业拓展,继续做好改制后企业失业保险续接和参保工作,力求应保尽保;基本医疗保险要做到“三个突破”,即在着力谋求企业和个体从业人员参保扩面工作上求突破、在建立和完善多层次保障体系上求突破、在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服务监督上求突破,进一步完善补充医疗保险的运作机制,探讨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办法,建立并逐步完善基金监控制度和预警机制;工伤保险要认真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进一步完善政策,建立规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制度,研究完善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办法,探索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职业康复相结合的机制;生育保险要进一步规范政策,努力扩大覆盖面,提高生育保险管理服务水平。

3、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1)认真贯彻实施《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加强《条例》的宣传教育,制定扎实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对用人单位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改制企业执行《条例》的监督检查力度,完善用人单位订立、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书面报告制度,建立用人单位和职工集体合同报告制度,“十一五”期间劳动合同制度要覆盖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2)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一是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全面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二在发挥三方机制作用上下功夫,树立三方机制的权威,扩大三方机制的影响力;三是加强三方机制自身建设,把三方机制做大做强,逐步将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社会力量和有识之士吸纳到三方机制中来,形成社会各方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3)切实做好《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一是扎实推进企业收入分配的法制化进程,建立企业职工参与决策和监督的制度;二是加强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严厉查处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进一步强化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指导、调节、监管职能;三是深化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继续推行和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大力推行工效挂钩和工资集体协商。

4、加快城乡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培训

(1)大力实施就业再就业培训。一是广泛动员社会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参与再就业培训;二是引导培训机构开展针对性强的创业培训;三是整合全县职业技术教育资源,大力实施劳务输出“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使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零距离”;四是将劳务输出培训补贴配套经费列入财政支出预算,加大对劳务输出培训扶持力度。

(2)加快技工学校改革和发展。一是不断调整专业设置,提高办学质量,发挥品牌效应,五年内技工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0.3万人。二是加大基础建设投入力度,全县投入0.5个亿,以一流的标准建设学校和添置教学实施。三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到2014年技工学校教师队伍中现有大专学历的教师90%达到本科学历,现有本科学历的教师10%达到研究生学历,不具备大专学历的教师全部具备大专学历。四是要狠抓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广泛开拓省、市内外和国际就业市场,建立较为稳定的毕业生就业基地,以“出口”带动“进口”,确保毕业生100%实现就业。

(3)进一步加强就业培训服务基础性工作。一是发挥劳动力市场的导向作用,加强就业服务工作。二是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完善就业准入制度。三是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逐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的质量督导和社会监督机制。

5、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依法行政的能力

(1)全面、系统、深入地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制定实施全县劳动保障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全面提高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门的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执政意识。

(2)建立和健全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评议考核制、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积极开展行政复议、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和集体讨论决定、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执法案件评议等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着力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决定及其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3)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规范监察执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形成专职、兼职、协理“三员”齐全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开通12333咨询电话,完善投诉举报查处程序和制度,探索在乡镇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中队。采取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检查、群众举报专查、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检查及书面报告等多种工作方式,依法处理各种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保障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6、加强劳动保障基础管理,加快“金保工程”建设步伐

(1)创新管理机制,实行“五险合一”。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水平,不断创新体制和机制,逐步探索建立“五险合一”的运行机制,制定统一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并向社会公开,所有基础资料、台帐实行信息化管理。具体要做到“六个统一”,即统一参保代码、统一征收基数、统一征缴环节、统一基金管理、统一数据信息、统一服务场所。到2014年底,计划投入100万元。

(2)实施金保工程,实现资源共享。“十一五”期间,加快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是当务之急。要通过2―3年时间的努力,逐步建立覆盖各项业务的集中式资源数据库,实现县广域网的实时联接,在社区普遍建立社会保障信息发布站,实现劳动保障主要业务的全过程计算机管理。

(3)加强职工学习培训,不断推进基层平台建设,加快社会化管理服务进程。“十一五”末,要全面构建养老、就业、医保三位一体的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力争企业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医疗保障对象全部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范围,覆盖率达100%;全面提高职工、业务素质,不断提高职工的履职能力,所有在职职工40岁以下的要达到大学水平。

第五篇:就业与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就业与社会保障问题研究副题姓名失业问题是我国所面临的最严峻挑战之一,在应对这个挑战的过程中,的战略选择经历一个重要的转变,从最初实行再就业工程,在世纪之交的几年中逐渐过度到,采取“再就业”和“失业社会保障”双管齐下的方针,来应对严重的失业问题,因此,促进就业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两个影响深远的重要目标,两者之间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一、就业与社会保障的关系目前我国正处于失业最高峰时期,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从我国下岗失业的总人数一直有增无减,特别是随着并轨工作的逐步推进,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急剧攀升,在应对当前现状时,俺们有必要理清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根本关系,这对于俺们解决失业问题有着非常必要的意义,就业与社会保障分属不同的范畴,就业主要属于经济发展的范畴,充分就业是各国宏观经济追求的目标,就业状况也成为经济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之一,正如经济发展需要与社会发展要相协调,促进就业同样也需要与社会保障发展相协调,在就业压力较大时,首先要积极扩大就业,并通过适度的社会保障来促进就业,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至少应以不妨碍就业为前提;而在就业压力相对较小、就业比较充分的情况下,则应该加快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根据经济发展状况扩大社会保障的范围、适当提高保障水平,二、当前就业格局的变化与社会保障制度实行中的问题(一)新就业格局的变化给社会保障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由于我国新增劳动力规模巨大,农村劳动力还需要持续不断地向城市转移,因此就业压力将长期持续存在,不仅如此,近年来,随着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特别是加入wto之后面对经济全球化、国际竞争加剧的大环境,我国就业格局发生明显变化:就业市场化,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劳动力市场逐步发育完善,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初步形成,计划用人机制被基本摒弃,就业市场化格局已不可逆转,其结果是就业双向选择,人员在公司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流动加速,供求矛盾显性化,失业已成为社会经济生活的“常态”,就业方式和渠道多元化,一方面,伴随着结构调整,股份公司、私企、外企及个体经济成新增就业的主渠道,而国有经济单位正规就业一统天下的就业局面已成历史,检举提问人的追问2014-06-2421:28谢谢你,4000一6000字,检举回答人的补充2014-06-2421:28另一方面,由于产业结构变动及全球化导致的剧烈市场竞争,正规就业相对萎缩,劳动力市场中的部分弱势

群体,特别是下岗失业工人在激烈的就业竞争中不得不进入非正规的灵活就业领域,此外,从就业的产业结构角度看,第一产业就业大幅下降,第三产业明显上升,就业格局的深刻变化,给社会保障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制约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也损害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障的权益,(二)新旧体制衔接的困难检举回答人的补充2014-06-2421:291998年以来,中央提出“三条保障线”政策:国有公司下岗职工在就业服务中心最长可领取三年的基本生活费;三年期满仍未实现再就业的,可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最长为两年;享受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可申请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为实现失业保障的社会化,从2014年1月1日起实行“两条保障线”政策,国有企业原则上将不再建立新的再就业服务中心,下岗人员原则上不再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而是与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实现下岗与失业并轨,不过,这新旧两种社会保障体制如何衔接的问题,不论在实践中还是政策研究中,都是一个难点,目前来看,从旧体制向新体制的过渡,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困难:第一,“下岗”转“失业”存在困难,第二,集体公司下岗职工进入新体制存在困难,第三,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之后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检举回答人的补充2014-06-2421:30(三)社会保障制度普遍原则下的实质性不公平下岗失业人员内部却具有很强的异质性,按照与原有单位关系的不同,可划分为四类下岗失业人员,即国有公司失业人员、国有公司下岗职工、集体公司下岗职工和“放长假”人员,四类不同的身份即意味着他们在失业保险、养老保险、治疗保险等方面享有不同的待遇,一般来说,对于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国有公司失业人员而言,养老保险已经由原来的单位足额交齐,失业后续保即可,他们往往比较愿意续缴,而对于大部分无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和“放长假人员”,个人账户不实的情况较多,续缴养老保险相对困难,此外,在职职工与下岗失业人员的差别、下岗失业人员内部的差别非常显著,但养老、治疗等社会保险是按照普遍原则征缴费用的,因此,在目标人群的身份、收入等因素存在种种不同的情况下,看似程序公平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实践中困难重重,公平的效果也没有足够彰显,反而在某种程度上带来更大的不公,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身份认定不能象征下岗失业人员的全部,第二,社会平均工资不能象征下岗失业人员的客观经济收入,这样就

扩展说明:加强社会保障的基本措施?

1、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逐步将各种所有制企业职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重点做好个体私营企业、外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适当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逐步做实个人账户。
2、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继续抓好直辖市、省会市和中心城市等大城市的医疗保险改革,拓宽医疗保险试点地区范围。完善医疗保险配套制度改革,强化医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同步推进。
3、继续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落实工作继续全面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贯彻属地管理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城市困难居民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4、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社会救助作为当代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性保障措施,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享受社会救助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社会成员的一项基本权利,提供社会救助则是社会和国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5、进一步增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缴法律制度,运用法律手段加大对各类参保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提高保费征缴率,做到应缴尽缴;对拒缴社会保险费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各级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和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严密防止、严厉制裁挪用、侵占社会基金的行为,确保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
6、鉴于失业保险自身存在的问题及失业人员就业保障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有必要调整失业保险政策取向和功能。实际上,失业保险的目标取向应当调整为以促进就业为基本目标、以生活保障和再就业为基本功能并侧重于就业保障功能的就业促进制度,而不是主要侧重于生活救助的生活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在政策取向上从以生活保障为主转为以就业保障为主之后,重点是要为做好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和再就业工作服务。整合失业保险与最低生活保障功能,克服功能趋同现象,形成功能互补、错位,应把失业保险金定位为求职或培训期间的生活补贴;失业保险机构应着重做好培训和再就业工作,而不仅仅只是发钱。只有这样,失业保险制度才能够健康发展。
7、社会保障事业的改革发展要求社会保障立法配套进行,社会保障作为国家意志的体现,需要用法律手段强制实施,社会保障中的各种关系迫切需要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予以调整,社会保障改革发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表明,加强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已迫在眉睫。同时,国外社会保障制度法律的完备化为中国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和教训。国际组织也通过国际立法和国际协作,不断促进世界各国之间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和合作。
8、加快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薄弱环节。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促进城乡的协调发展,迫切要求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当前重点是加快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建设。分步推进农村社会保障机制的构建。建立农村最低保障制度,构筑生育、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转变职能,规范农村社会保障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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