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取消土地权属证明的法律条款怎么写)

一、宅基地权属证明的效力

1.宅基地权属证明是由当地村委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用来证明持有人对该房屋或土地的所有权。

2.宅基地权属证明能够作为买卖房屋或土地时的重要凭据,并可用于其他权利的确认。

3.宅基地权属证明的法律效力是有限的,它不能替代国家出具的权属证明,如土地使用权证、宗地证等。

二、具体流程

1.申请人向当地村委会提交宅基地权属证明申请书,并同时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和财产权属证明文件;

2.当地村委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其提交的权属进行审核,并出具宅基地权属证明;

3.申请人拿到宅基地权属证明后,可以正式享受该房屋或土地的所有权,并可以把宅基地权属证明作为买卖房屋或土地的重要凭据。

农村土地权属证明应涵盖如下条款:

取消土地权属证明的法律条款:

第一条 根据宪法及相关法律,国家对土地权属证明持有者可以采取撤销或取消土地权属证明的行政行为。

第二条 土地权属证明的撤销或取消行政行为应当视情况审慎进行,并依法发布批准文件,并在公告栏上公布。

第三条 土地权属证明的撤销或取消,由当地有关部门批准。

第四条 土地权属证明持有者应当放弃土地权属,不得拒绝取消土地权属证明的行政行为。

第五条 土地权属证明取消后,原土地权属证明持有人应当向当地有关部门提交相关证明,并交回土地权属证明。

第六条 如果土地权属证明持有人拒绝放弃土地权属,当地有关部门有权采取法律手段以确保土地权属证明的取消。

第七条 土地权属证明取消后,土地权属权利将恢复到国家。

农村土地权属证明的注意事项:

一、定义

本条例所称的“土地权属证明”是指为确认土地的权属而出具的文书,包括土地所有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证明,以及其他与土地权属有关的证明文件。

二、取消

根据《中华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本条例撤销土地权属证明制度,取消土地权属证明。

三、补充说明

1. 取消土地权属证明后,原有土地权属证明仍然有效,并能够作为土地权属的凭证;

2. 取消土地权属证明不影响原有的土地权属登记程序;

3. 取消土地权属证明对土地所有权的交易实质性影响不大,但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受到影响;

4. 个人或者企业申请土地使用权登记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其权利。

农村土地权属交易合同范本示例

委托人: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就委托居间人居间促成位于的转让一事,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拟购买位于 宗土地,现特委托乙方作为居间人促成该宗土地权属的成功交易。

第二条 土地慨况

土地座落:

土地面积: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该宗土地使用权转让一事的相关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土地使用权人所需文件资料、资信证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转让费、以及应由甲方提供的各种合理条件等。

2、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向第三方交纳信誉保证金。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尽全力促成该宗土地使用权属的成功交易。

2、乙方应如实、及时地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信息等情况,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

3乙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 为确保成功促成该宗土地成功交易后,居间人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取得居间报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应向第三方重庆学苑律师所交纳币 元作为信誉保证金,并委托该所 律师作为该信誉保证金的托管人。

乙方成功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的,双方结算出居间报酬的数额,居间报酬超过甲方交纳的信誉保证金的,超过部分在三日内由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无息返回给甲方,剩余部分继续由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代为保管,并按约定支付时间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第六条 居间报酬及报酬支付时间

1、居间报酬

双方经协商确定,该项居间服务的报酬按照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金额 ﹪的标准收取。

甲方、甲方股东或甲方关联公司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的,即视为乙方已经按约完成居间服务。之后,无论土地转让协议各方是否再变更、终止合同,甲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用。

2、居间报酬的支付时间为:

2.1乙方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50%的居间报酬;

2.2甲方领取指定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剩余50%的居间报酬。

第七条 居间活动的费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间活动期间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八条 其他约定条款

1、乙方未促成甲方签订土地转让协议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间报酬,亦不承担乙方任何费用。

2、定土地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履行合同情况、违约行为等,与乙方无任何法律关系,由该合同的相关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重庆市江北区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扩展说明:民法典关于农村土地权属划分?

民法典中对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规定,被认为是对农民土地用益“物权化”的有力推进。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取得法人资格,进而可以成为农村集体土地和其他资产的所有权人,参与市场交易,改变目前由村民委员会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现状,落实村民的经济自治权。、《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关于土地承包方面,《民法典》同样也用专门的一章就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了规定。

第三百三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第三百三十二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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